孙祁
2021年2月5日,俄罗斯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仲裁法院对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诉俄罗斯诺里尔斯克镍业公司(下称“诺镍”)子公司诺里尔斯克-泰梅尔能源公司案作出判决,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胜诉,诺镍需支付高达1460亿卢布(约合12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此次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胜诉,被俄罗斯生态法学界视为生态立法、生态执法和生态司法三位一体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下的产物。
2020年5月29日,俄罗斯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诺里尔斯克市3号热电厂(该厂隶属于诺镍)的一个柴油储存罐因地基支柱急剧下陷而受损,约2.1万方柴油泄漏,给当地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对此,诺镍解释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永冻层解冻,导致支撑油罐的支架移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随即启动了联邦级紧急状态。2020年9月10日,俄罗斯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正式起诉诺镍方。经该局评估,诺镍柴油泄漏事件给环境造成的损失为1480亿卢布,该局要求诺镍做出相应数额的赔偿。诺镍不认可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利用监督局的评估数额,其自我评估的环境损失为214亿卢布,仅为官方评估的七分之一。两者评估数值产生重大差异的原因在于参数的选择,即如不采取措施消除有害物质对水体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持续时间系数以及落入水体的油品总量。前者采用了最大持续时间系数,而诺镍对此并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