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同时又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把握好蕴含其中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对于我们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性:公民权利的宝典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编纂一部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愿望。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但都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实现。直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再次启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民法法典化才梦想成真。为制定好这部人民的法典,立法机关先后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40余万人100多万条意见和建议,人大先后10次审议相关草案,其立法过程,就是人民广泛参与国家重大立法,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
现代意义的法治,终极价值目标是要确认和保护人权,这次编纂出台的民法典,正是一次人民权利的宣示和宣言。整部法典围绕着“人”而展开,以民事权利为主轴,广泛确认公民和其他民事主体享有的各种权利,不仅保护的权利范围进一步拓宽,而且保护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充分体现了这部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社会主义法典性质,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权利的宝典。
时代性: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是一部非常接地气的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