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现状及隐患分析

2021-05-19 05:23:32胡卫朋陈国华苏凤燕徐远亮白才串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21年5期

胡卫朋 陈国华 苏凤燕 徐远亮 白才串

(1.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桂林分院 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玉林分院 广西玉林 537000)

0 引言

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盛装易燃易爆、有腐蚀性[1]介质的特种设备,其应用日益广泛,深入到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的各个方面[2]。液化石油气钢瓶具有极大的火灾危险性,其爆炸、泄漏燃烧等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其安全使用、定期检验和监督管理十分重要[3]。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都将气瓶的安全监管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地安委会也发文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责任,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燃气经营点实施专项检查,排查违法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不良行为,同时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严格实施钢瓶检验。因此研究某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现状并进行隐患分析,探索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监管办法,对于减少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 某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情况

1.1 检验数量统计

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 8334—2011)[4]的要求,在用的YSP118和YSP118-Ⅱ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每3年检验一次,其他型号钢瓶自制造日期起至第3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3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06)实施前的钢瓶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实施后的最长使用年限为12年。南方某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保有量为110多万只,该市近5年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数量统计如表1所示,变化曲线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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