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的天价罚单
——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2021-05-20 08:55:28徐嵩程操
人民之声 2021年4期

徐 嵩 程 操

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出国市监处〔2021〕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阿里巴巴集团因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82.28亿元罚款。

阿里巴巴天价罚单案不仅是中国互联网领域认定垄断行为成立的第一案,其处罚金额更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近十三年以来反垄断执法案件处罚金额的最高纪录,堪称“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我们常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阿里巴巴天价罚单案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付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期间,国家市场监督总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询问,对平台内经营者和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了广泛地调查取证,运用技术手段对案涉证据材料进行了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深入分析论证,并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历时约4个半月,最终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互联网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并且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调查过程与处理结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阿里巴巴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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