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项目监管技术体系构建与应用

2021-05-20 02:43:58寇馨月姜学兵金平伟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2021年2期

寇馨月, 姜学兵, 亢 庆, 金平伟

(1.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510611,广州; 2.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510611,广州)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提高[1-3],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工作高要求、高效能、高精准的需求,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必须转变传统的监管方式,充分应用信息化监管的“新技术、新手段、新方式”,全面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和科学性[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主要分为区域监管和项目监管。其中,区域监管是宏观方向,掌握全区域已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和未批先建项目建设扰动情况,重点查明未批先建项目[5],为督促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律责任提供依据。项目监管是微观方向,动态跟踪监管已批复方案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情况,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项目监管和区域监管的共性监管内容是扰动边界、扰动面积、扰动类型、扰动变化类型、建设状态和合规性等相比于区域监管,项目监管进一步查明水保方案变更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利用情况、取弃土场选址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历次整改落实情况等,是区域监管的纵向延伸,使监管更为精细化,能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提供更详细、更精准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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