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莉

4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机关行政处罚页面更新罚单信息显示,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久隆财险”)因未经批准搬迁公司营业场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分别被罚款6万元及50万元。
相关责任人久隆财险总经理徐践被罚款共计16万元。
银保监会罚单显示,久隆财险涉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久隆财险承保的挖掘机械设备保险(2017版)保单未执行经备案的费率表。
久隆财险针对不同代理商制定保额、单项险别费率、单项险别保费、整体打包费率等差异化的承保方案,并按照自行制定的方案承保,其承保费率显著高于备案费率,不符合《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上述业务中507笔业务收取保费相比按备案条款费率计算的最高值仍高25.2%,涉及保费金额600.70万元,多收取投保人保费151.37万元。时任公司总经理徐践负责公司业务管理,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久隆财险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久隆财险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徐践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除此之外,罚单信息显示,久隆财险还涉及未经批准搬迁公司营业场所。
久隆财险2016年3月开业时批复的公司住所(营业场所)为广东省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基地12号楼A-2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