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娟,何柳月,王素芬
(中国农业大学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
干旱灾害具有频率高、时效长、范围广等特点,是我国人类历史上造成国民经济损失最多的自然灾害之一[1]。在如今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下,我国南方湿润地区的极端干旱事件明显增加,一直处于干旱与半干旱区的北方地区旱情日益严重。在干旱灾害给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中农业损失更为严重,大规模的农业旱灾不仅会引起人类饥饿、土地荒芜、河流干涸,甚至有可能造成社会动荡[2]。因此,及时准确地评估区域农业干旱灾害风险,既可以指导农业生产实践,还有利于提高区域抗旱减灾能力。
全球对农业干旱灾害的研究起源于19世纪末期,但关于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的研究却是近50多年才兴起的。迄今为止,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的研究理论及方法仍较为薄弱,且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评估体系[3-4]。目前国内外研究者对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的研究主要可分为以下4类[3-5]:①基于气象要素和土壤水分要素等提出的干旱指数(如降水距平百分率(Pa)、Palmer干旱指数(Palmer drought severity index,PDSI)、相对湿润度指数(Moisture index,MI)、标准化降水指数(Standardized precipitation index,SPI)和标准化降水蒸散指数(Standardized precipitation evapotranspiration index,SPEI)等)划分农业干旱灾害等级,监测农业旱灾时空变化情况[6-9]。此类研究已有成果较多,所需资料较易获取,计算程序一般是开源的,但大多数指标只能反映干旱的自然属性,没有考虑到其社会经济属性;②基于区域自然灾害理论,考虑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危险性、承灾体暴露性、承灾体脆弱性和防灾减灾能力4个风险要素选取适宜的评价指标来评估区域农业干旱灾害风险[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