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
1966年冬天,驻京部队的一些年轻干部给总部写信提意见,信中写到:“1966年冬天全军配发了新式棉大衣(即65式军大衣),部分干部,主要是原校级军官在1964年就发过马裤呢大衣,这次也发放了新式大衣。而根据我军换发被装规定,这批干部的大衣应该是1972年才能发放,目前发给他们大衣是违反规定……”。意见转到总部以后,总部专门会同后勤部门对“原校级军官大衣的问题”发文。其中提到:“1964年发放的马裤呢大衣,可作为军便服保留,继续穿用。而发放给这批干部的新式棉大衣则属于移交品,在转业时需要交还”,还特意提到是借用,这就解决了原校级军官的棉大衣“问题”。
怎么一件大衣还得移交?穿着多年还不属于自己?这就得从头说起了。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部队身穿国民革命军军装;9月,秋收起义部队则穿各式服装。当时我军的服装主要靠打土豪和战场缴获解决。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宣告成立,随着红军发展壮大和各个根据地的建立,后勤保障也初具规模,相继筹建被服厂(所)生产被服供给部队。红军也逐渐统一了军服,每人每年可供给棉军服一套。而红军的主要活动范围在南方,穿用大衣机会较少,所以并不全配发大衣。

八路军穿着缴获的日本大衣

1950年参战的志愿军穿着朝鲜大衣
1934年红军长征以后,配发的主要还是棉衣,其他防寒服装为夹袄或羊皮背心等,大衣配发很少。长征途中红军依旧是缴获什么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