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天是候鸟迁徙最活跃的季节,也是鸟儿繁殖最关键的时节。此时开展鸟类保护宣教活动正当其时。
春天,万物生长的季节。古语道“草木方长不折,虫兽启蛰不杀。”西汉刘安《淮南子·主术训》:“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什么能捕该捕、什么时间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捕、捕多少都要求遵循一定法则,我国人民对野生动植物的爱护,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自古就有,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智慧,更是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新时代发展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处。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盼母归”,爱护鸟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禁猎鸟类的法令古已有之。《礼记·王制篇》有规定:“不麛不卵,不杀胎,不夭夭,不覆巢”,捕杀幼兽、怀胎母兽,毁巢掏鸟蛋都是不被允许的。《汉书》记载,汉宣帝曾经下诏书,“三辅毋得以春夏摘巢探卵,弹射飞鸟。”晋代则有“上虞县有雁,为民田春拔野草根,秋喙除其秽,是以县官禁民不得妄害此鸟,犯则有刑无赦”的记载。1981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原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报告,并确定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为“爱鸟周”。1992年,国务院批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