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涵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的最直接方式,是迈向共同富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现实举措。当前我国实行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有效结合,是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中国化的具体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充分体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1]由此可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之间的逻辑关系,马克思关于收入分配理论的思想内嵌于这一逻辑关系之中,收入分配是对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具体反映。资本主义的分配关系是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决定的,马克思认为“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2]其中,分配既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又包括消费资料的分配,并且整个生产过程是基于生产资料分配这一根本前提展开的。
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作为研究资本主义收入分配问题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工资、利润、地租等不同形式的收入进行分析,发现无论何种形式的收入,从根本上看都是由劳动者创造的,其本质是劳动力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其中,作为起点的劳动价值论阐明了价值由谁创造的问题,而收入分配理论则是回答了如何对价值进行分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