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咪 张坤漓 史中斐 郑艺君 刘平 尹晓岚 王凤云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100091)
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和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均属于功能性胃肠病(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FGIDs),常无明显的器质性和代谢学改变但症状复杂,病程迁延,尤其是两病之内、之间存在的重叠现象更是加大了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难度。
2016年新版罗马Ⅳ标准(以下简称Ⅳ)在延用罗马Ⅲ标准(以下简称Ⅲ)对FD、IBS 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定义了FD 各个症状的频率和严重程度的最小阈值[1],并对IBS 的消化道症状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2],其不再强调必须排除器质性疾病,只是说明“经过适当评估,症状不能用其他疾病来完全解释”。对此有研究[2-3]显示,Ⅳ对于FD 的定义修整使得FD 的临床诊断率发生了变化,而近半数被Ⅲ诊断的IBS 患者不再符合Ⅳ的诊断标准。但同样是基于Ⅳ诊断IBS,EDWARDS 等[4]却得出了IBS诊断率增加的结果。基于这些争议,本文以Ⅳ为认知基础,结合2016 至2020年间相关文献的阅读,尝试对FD、IBS 的重叠情况进行简单整理归纳。
2.1 重叠特征Ⅳ根据进餐与症状的关系将FD分为餐后不适综合征(postprandial distress syndrome,PDS)(以上腹痛、胃部灼热感为主要表现)、上腹痛综合征(epigastric pain syndrome,EPS)(以餐后饱胀不适和早饱为主要表现)和PDS 重叠EPS(以下简称混合型)三个亚型。研究[5-6]显示,EPS、PDS及混合型之间存在症状重叠,且混合型重叠EPS与PDS 症状的现象更加明显。有数据[5]显示,被确诊的EPS 患者中,25%的患者会出现早饱,15%的患者会出现餐后饱胀不适;而PDS 患者中,则会有4%的患者表现出上腹痛,6%的患者出现胃部灼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