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

2021-06-02 15:27于悦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8期
关键词:最低工资就业影响

于悦

摘要:认识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需在居民户与厂商之间建立的劳动要素供求关系下展开,并从影响厂商生产的各类因素中去具体把握。文章以作者所在地区的服务行业为考察对象,就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展开讨论。最低工資政策构成了我国保障事业的重要内容,该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的民生保障举措。目前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主要增大低端劳动力的供给、较难改善劳资双方议价地位、倒逼企业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制约初创企业原始资本积累。

关键词:最低工资;就业;影响;对策

本文以笔者所在地区的服务行业为考察对象,就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展开讨论。最低工资政策构成了我国保障事业的重要内容,该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的民生保障举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工人工资的构成进行了阐述,即工人工资由这样几个部分构成: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费用、抚养子女所需费用、接受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根据上述工资构成原理,最低工资调整的目的便在于,应对通货膨胀对名义工资水平的侵蚀,以及在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下保障劳动者的经济权益。认识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需在居民户与厂商之间所建立的劳动要素供求关系下展开,并从影响厂商生产的各类因素中去具体把握。毕竟,目前在劳资关系上资方仍具有主导权。

一、分析框架

(一)劳动价值论

根据政治经济学原理可知,工人的抽象劳动形成了价值的凝结,工人在劳动中不仅再造了自身的价值,也为资本家创造了剩余价值。在c+v+m的关系式中,c为厂商的不变资本投入、v为可变资本投入、m为剩余价值。工人所获得的工资为v,在商品总价值一定的情况下,资本家所能获得的m与v之间形成了此消彼长的状态。随着科学技术大量应用于生产之中,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成为了常态,所以目前所反馈的情景便是v和m都处于动态上涨过程,但m的上涨速度远超过v。这就是学界所指出的,工资性收入与资本性收入间的不平衡状态。

(二)影响产量的因素

厂商若要实现自己的剩余价值,就必须生产出足够数量的商品。那么影响产量的因素是什么呢。与工资性因素相联系,影响产量的因素便为:因人工成本上涨而导致商品生产中的预算约束日益刚性。首先,工人工资作为得到法律保护下的收入,其在动态变化中存在着刚性特点,即一般情况下处于可升不可降的趋势。厂商为了规避因人工成本上涨而带来的经营困境,主要采取机器替代人工的办法来应对,但在投入专用性资产时也将面临高昂的会计成本,所以采取业务外包形式成为了目前的常态。另外,通过提升商品技术含量来增大价值量,也是部分创新型企业的举措。

(三)商品市场需求量

根据c+v+m的关系式可知,若是工资性收入增大,厂商可以采取压缩自己的剩余价值来确保商品价值维持不变。然而,部分厂商因拥有既定的利润率(P′)目标,即P′=m/(c+v)。由利润率表达式可知,在分母v增大的情况下只能同时提升商品价值量,才能通过提高m的量值来实现既定的利润率目标。众所周知,厂商的剩余价值只能在流通领域才能得到实现,但商品市场的需求量一定,且同业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所以由内外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厂商要么减少劳动要素的投入(裁员),要么通过提质增效、调整商品结构增强竞争实力。

(四)再生产理论

扩大再生产成为了厂商通常的追求,但扩大再生产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强有力的剩余价值资本化进程,还依赖于外源性资金供给。将商品流通纳入考察范围还发现,在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过度生产将造成商品积压,所以维持规模不变的再生产成为了当下的主流。不能静态的去认识规模不变的再生产,即厂商在规模不变的再生产中,仍需采取提质增效的方式保证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所以势必会逐步增大生产或服务中的技术含量,并不断优化内部的技术组织形态。

二、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

(一)主要增大低端劳动力的供给

最低工资的调整为上行方向,且主要将通货膨胀和社会伦理道德因素考虑在内,并结合本地平均工资水平所制订。这就决定了,最低工资调整主要对低端劳动力的供给产生影响。本文所谓的“低端劳动力”是指,从事初级或简单服务工作的劳动者,如物流业的快递配送、餐饮业的大堂服务岗位,以及商住小区的门卫岗位。由于包括物流业和餐饮业在内的行业,都具有劳动密集型的资本结构特征,所以最低工资调整对笔者所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就业影响最大。具体表现为,增大这类型企业的工资性成本,并促使这类型企业上浮用工者的年龄区间。

(二)较难改善劳资双方议价地位

由于最低工资调整主要影响低端岗位的就业人群,而这类人群普遍缺乏系统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所以仍较难改善劳资双方的议价地位。从目前笔者所在地区服务行业的招聘信息中可知,在涉及用工报酬信息时往往为:底薪+提成,或者以“综合工资”为表述。笔者在调研中通过测算发现,若要通过“底薪+提成”获得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并不困难,但该水平并不能充分满足劳动者抚养子女、接受培训的需要,所以劳动者会主动追求更多的提成,而“自愿”延长劳动时间。关于综合工资,则包括了正常工作日的工资和加班津贴,在本地区的低端服务岗位一般为3000元。

(三)倒逼企业提高资本有机构成

我国自2009年后用工成本逐年提升,对此反应最为敏感的便是外资企业,随后富士康做出了用机器替代人工的办法来完成代工任务。这些都表明,最低工资调整还将倒逼企业提高资本有机构成。资本有机构成可由c/v来表示,即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单位可变资本所推动的不变资本的量将上升。在技术层面还体现为,企业对岗位技能的要求将大幅度提升,原处于低端服务岗位的劳动者数量将显著减少。由此可知,最低工作调整在未来将减少初级和低端岗位的数量,这势必会对农村转移劳动力产生消极影响。

(四)制约初创企业原始资本积累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涌现出大量的小微型初创企业,他们主要以承接服务外包、从事教育培训和零售业为主体。在与部分初创企业的创始人交流后可知,最低工资调整影响着他们的用工决策,并对企业的原始资本积累产生消极作用。处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在维系规模不变的再生产已成为问题,并积极寻求股权转让或寻找新的合伙人,但都未能触及低端岗位的供给事项。

三、应对就业消极影响的策略

(一)跟踪产业发展趋势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不能将最低工资调整作为一项托底政策,单纯将用工成本转嫁给企业。目前,还需要跟踪本地区产业发展趋势提高就业人群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以助力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在双赢中来消化最低工资调整所形成的消极影响。应以区县为行政单位,分类开展公益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具体的实施办法为:可以将区县劳动人群分为,城镇国企分流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家待业群体;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的趋势,设计出若干门槛适中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以自主选择和区县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开班培训;形成订单式培养模式,让用工企业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中来,并根据用工质量督导职业技能培训的全过程。

这里需要重视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问题。动态视角下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目标管理。农民职业技术培训部门,需要对培训项目的制订和实施开展目标管理。与农民建立信息互动获知他们的职业技能诉求。需要与农民建立信息互动,建立的途径可以与村委会领导者和农民代表进行座谈,来获知他们的职业技能诉求。再者,还需要根据农民已进入的职业领域,以破解他们的职业技能短板为出发点,来制订培训方案。发挥本土企业的人才优势充实培训的师资队伍。建立政、企、村三者相联合的职业技能培训形态,三者在其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为了充实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师资队伍,则需要重点发挥本土企业的人才优势,以合约化管理来与政府、村委会建立起稳定的制度化联系。以农村经济结构分大类定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培训、通用性农业技能培训、家庭服务类经济经营管理能力培训等。

(二)拓宽公益岗位规模创新工資来源渠道

区县政府还应在社会网格化管理的背景下,努力拓宽公益性岗位规模,并创新公益性岗位就业群体的工资来源渠道。笔者建议,结合2020年年初疫情期间以社区为单位的防控背景,可以在社区中增加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具体的实施办法为:结合社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增加群防群控类的督导岗位;在建设和谐社区、美丽乡村的目标导向下,可以增设调解员岗位、清洁卫生岗位、家政公益岗位等。这些人员的工资水平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其工资结构可分解为:社会服务奖励性工资+有偿服务用工工资,前者由区县一级政府在财政经费中给予拨付,后者则依照市场原则由社区承担。

(三)加强用工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处于初级和低端岗位的劳动群体最易受到最低工资调整的影响,且这类人群往往就业的企业又为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组织。调研发现,这类企业在应对最低工资调整的上行压力时,会采取“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来对待员工,即或者增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中的劳动强度;或者延长员工在工作日中的工作时间;或者以任务为驱动以完成任务为标准,让员工“自愿”无酬加班。对此,区县就业保障部门需加强用工监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的实施办法:为这类劳动群体在线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以增强他们与资方之间的议价能力;有选择的对本区域物流业、餐饮业、建筑业的用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以通过抓住主要矛盾来降低劳动者就业风险。

(四)定向调整最低工资倒逼企业提质增效

目前的最低工资调整政策内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在实施过程中又存在着“一刀切”的不足,其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企业的利润资本化能力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详细论述了价值转型问题,即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和资本的逐利性驱使下,资本会向剩余价值创造能力强的行业流动,最终使各行业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率。由此,那些劳动密集型行业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将被其它行业瓜分,而呈现出利润资本化能力处于劣势。应针对物流业、餐饮业、教育培训业等定向制订最低工资标准(可设置最低工资浮动区间)。这样不仅能减缓对该行业企业经营所造成的影响,还能在行业内部形成有序的竞争关系。

四、结语

本文以笔者所在地区的服务行业为考察对象,就最低工资调整对就业的影响展开讨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工人工资的构成进行了阐述,即工人工资由这样几个部分构成: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费用、抚养子女所需费用、接受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社会伦理道德。根据上述工资构成原理,最低工资调整的目的便在于,应对通货膨胀对名义工资水平的侵蚀,以及在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下保障劳动者的经济权益。目前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主要增大低端劳动力的供给、较难改善劳资双方议价地位、倒逼企业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制约初创企业原始资本积累。应对消极影响的策略包括:跟踪产业发展趋势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拓宽公益岗位规模创新工资来源渠道、加强用工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定向调整最低工资倒逼企业提质增效。

参考文献:

石娟.最低工资对农民工的就业影响及其传导机制研究[J].商业研究,2015(02):85-90.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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