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 丽
(信阳师范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乡村旅游成为时下最为热门的话题,乡村旅游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农村区域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拓展开发会务度假、休闲娱乐等项目的新兴旅游方式。而农民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更应该发挥主体作用,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主力军。
国内外学术界对乡村旅游还没有完全统一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西班牙学者Gilbert and Tung(1990)认为:乡村旅游(Rural tourism)就是农户为旅游者提供食宿等条件,使其在农场、牧场等典型的乡村环境中从事各种休闲活动的一种旅游形式。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委员会(OECD,1994,P.15)定义为:在乡村开展的旅游,田园风味(rurality)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以色列的Arie Reichel与Oded Lowengart和美国的Ady Milman(1999)简明扼要的说:乡村旅游就是位于农村区域的旅游。具有农村区域的特性,如旅游企业规模要小、区域要开阔和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等特点。英国的Bramwell and Lane (1994)认为:乡村旅游不仅是基于农业的旅游活动,而是一个多层面的旅游活动,它除了包括基于农业的假日旅游外,还包括特殊兴趣的自然旅游,生态旅游,在假日步行、登山和骑马等活动,探险、运动和健康旅游,打猎和钓鱼,教育性的旅游,文化与传统旅游,以及一些区域的民俗旅游活动。
国内有关乡村旅游的定义较多,何景明和李立华认为狭义的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