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装备部驻武汉地区第一军事代表室 武汉 430060)
舰载通信情报侦察系统作为情报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对于战场信息采集和态势感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系统利用无源工作和开放式接收的特点,通过连续搜索、监视和跟踪敌方海上作战力量的指挥控制通信信号,以及其部署、行动态势和意图等情报信息,为海战场各类作战行动提供情报支援保障[1]。因此,系统作战效能的高低直接影响体系作战能力的生成。为了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估舰载通信情报侦察系统的作战效能,构建能够充分体现系统特点与效能发挥的评估指标体系十分重要。本文针对舰载通信情报侦察系统在执行任务时所具备的过程性以及各子系统的协作性等特点,基于过程中心法(Process-focused Thinking,PET)的效能分析思想,构建舰载通信情报侦察系统作战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准则即评定效果的标准,应该具有客观、科学、定量可测和非模糊性的特点,是评估人员对系统进行作战效能评估的基本判断依据和价值标准,也是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2]。
信息能力是指对各种信息技术理解与运用的能力,即对信息的获取、理解、分析、加工、处理、传递的理解与运用能力[3]。从这一角度出发,舰载通信情报侦察系统作战效能可以理解为系统完成对海战场各类信息的感知、搜索、截获、识别、处理等行动时的有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