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清
(山西省太原市精神病医院,山西 太原)
世界卫生组织对医院工作场地的暴力行为做出了定义,也就是医护人员在疾病诊治、住院护理当中遭受病人家属或病人的辱骂、威胁及攻击,从而对医护人员的安全、健康及职业幸福感造成威胁[1]。精神病特别是狂躁型精神病病人,有着行动快速、容易冲动、难以控制、危害性极大及攻击性较强等特征。精神科护士接触他们的时间长且机会多,所受攻击伤害的风险也就较高。有研究报道表明,精神科护士遭受攻击行为的风险高于其他科室的5~10倍,怎样正确防范攻击行为是精神科护士应加强重视的问题。对此,此研究选取本院精神科80例临床护士资料作为研究对象,调查其受暴力伤害的原因,同时提出相关措施,报告具体如下。
选取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本院精神科80例遭受暴力伤害的临床护士,其中男性18例,女性62例,年龄在21~36岁,工龄在1~6年。以上精神科护士都知晓本次研究目的,自愿配合研究且签署了同意书。
采取回顾性调查方式,收集了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本院精神科护士遭受暴力伤害的案例。归纳精神科护士受暴力伤害的原因,护士性别、年龄、工龄及所在男女病区等,之后对资料加以统计学分析处理。
暴力伤害评估:将WHO中针对“医院工作场所暴力”有关规定当做标准,暴力伤害评估标准:①身体暴力判断:身体遭受踢、打、捏、推等有身体接触的暴力行为,对护士造成生理、心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