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海涛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 266071)
山东省发布了 《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鼓励在农村建设分散式小型环境服务设施。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到2022 年,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 年,全省90%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青岛市发布的《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 年,55%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一环,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已刻不容缓。
本方案主要针对农村居民生活排放污水,组成主要包括:冲厕污水、厨房污水和盥洗污水等。根据目前已公开的全国性的农村生活用水量(表1),青岛市下辖各市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好,适宜选取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用水量指标;同时,青岛市作为缺水地区,也应对相关指标进行适当调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按其用水量的40%~90%折算。根据估测,青岛市崂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0L/人·日,青岛胶州市北片区治理工程则按照65L/人·日确定项目规模。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初步预测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完成后,青岛市农村污水排放量应为75L/人·日。

表1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参考取值
按照一般经验,农村生活污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但水质变化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