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进烜,王 勇,蔡文婧,余昌元,郑静楠,华朝朗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 昆明 650051)
人工栽培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基本途径。人工繁育基地的建立和规模化集约栽培,不仅丰富了林业生产用材树种、经济树种和生态防护树种的种源,而且有利于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发展,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发挥[1]。2012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原云南省林业厅)随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了区域内分布物种的调查,并增补了17种野生植物物种的调查[2];对境内有栽培的野生植物均列入调查范围,旨在进一步摸清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本底信息和消长动态,全面掌握调查物种的人工培植数量化信息,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野生植物人工培植资源和加工利用状况调查是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2,3],根据国家制定的《工作大纲》和《技术规程》,野生植物人工培植状况调查的对象包括物种调查和人工培植单位调查两个方面,调查范围涉及云南全省共129个县级行政区域。
物种调查:本次调查的对象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列的野生植物、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社会关注度高的野生植物、开发利用过度和资源匮乏的野生植物物种以及其它需要调查的重要野生植物中筛选,共361种,其中全国调查物种313种,云南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6种,未存在于名录中的物种3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