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媒体:新中国新闻事业管理原则的历史考察*

2021-06-07 08:35:00王润泽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 王润泽 王 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11 月,隶属于政务院的新闻事业管理机构——新闻总署成立,至1952 年8月正式撤销,历时两年零九个月。这段时期,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处于“巨大的激变之中”①。思想文化领域的工作重点是“党的宣传鼓动工作的领导和党的文化教育政策的制定”②,“宣传鼓动工作”就是宣传社会主义思想,塑造社会共同价值观,凝聚起人民共识,为开展大规模的国家建设奠定理论基础。新闻事业在此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新闻事业管理体制确立的关键节点。

这一阶段,党的机构和政府部门对于新闻事业的管理,体现出建国初期新闻事业管理体制的模索过程。其间,新闻事业经历了由政府管理,到党和政府共同管理的局面,而后确立了以“党管媒体”原则为核心特征的新中国新闻事业管理体制,由此坚守与深化了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逐渐确立起来的“党管媒体”原则。

一、政府管理新闻事业的最初尝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曾总结:“同阶级敌人作斗争,这是过去政治的基本内容。但是,在人民有了自己的政权以后,这个政权同人民的关系,就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关系了,采用的方法不是压服而是说服。”③面对现实状况,如何在国家层面对发挥“说服”作用的新闻事业实现有效管理,确立起新中国新闻事业管理原则,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闻事业管理体制,是摆在眼前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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