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博平 依岩 初永越 黄志超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伴随国内核电机组持续快速建成并投运,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发布实施,对中国加快实现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迫切要求。推进“安全核电、科技核电、生态核电”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现有核安全监管资源、提高核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成为核安全监管系统和核能工业界的广泛共识。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际上,特别是以美国为主的核电大国,积极开展了“基于性能、风险指引型”的核安全监管理念转型,有效改善了核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深广度,并促使核能利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得以再次飞跃。借鉴这一良好的国际实践,近年来国家核安全局通过试点项目,积极推进风险指引技术在核安全审评监管中的应用,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确定论与风险指引型相结合这一先进核安全监管模式,对“确保核电安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通过概述美国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最新进展及应用情况,总结中国目前风险指引技术在核安全监管试点中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和良好实践,提出了全面构建中国风险指引型监管体系的建议,旨在促进国家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975年,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发布了WASH-1400《反应堆安全研究:美国核动力厂事故风险评价》报告,首次引入概率风险分析(PRA)技术来定量评价核电厂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