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彩兵,程冬兵,李 昊
(1.长江水利委员会 水土保持局,湖北 武汉 430010; 2.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科学院,湖北 武汉 430010)
水土保持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2021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10周年。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是水利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将促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向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转变,对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水土资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长江是世界第三大河,是我国第一大河,其干流全长6 300余km,自西向东流经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面积180万km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8.8%。长江流域地质地貌条件复杂多变,丰沛的降雨和人类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使流域内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类型多样,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自198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以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速度不断加快。
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十年来,长江流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稳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