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玲,倪嘉晓
(安徽大学 商学院,合肥 230601)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2019年度我国GDP更是以逾99万亿元继续占据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宝座。然而,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倾向于消耗能源资源且排放污染严重。习近平主席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因此,重污染行业作为能源资源主要耗费者、污染主要排放者及环境主要破坏者,其不仅应履行非环保性质的社会责任,更对环境治理具有不可推诿的责任。
企业高管,既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引领者,又是企业运营发展重任的肩负者。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需要高管团队密切配合,因此,高管团队的稳定是社会责任的承担与实现的基础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外大多有关高管变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绩效、盈余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结论也不尽相同。Huson和朱琪认为高管更换能显著提高公司的业绩。Kwon和王锟则认为高管变更会降低企业业绩。Wells、杜兴强和朱星文研究发现,继任高管会在高管更换行为发生后主动下调企业盈余。Wells、Lambert和王东清研究都发现高管人员的更换会增大企业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程度。高管变更的经济后果研究成果虽较为丰富,但却鲜有对社会责任影响的研究,以重污染企业作为研究样本的更是寥若晨星[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