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娟

摘要:2020年7月,高院制定《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这是我国首部解决债券纠纷的司法文件,同时也说明债券违约已经步入常态化阶段。文章基于2014~2020年债券违约潮对我国民营企业偿债能力现状、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债券违约;民营企业;偿债
一、引言
2014年“11超日债”违约打破了我国债市的刚性兑付,中弘股份52亿元债务违约成为首只“面值退市股”,生猪养殖第一股雏鹰农牧为解决逾期债务进行“肉偿”,近年来发生债务违约潮充分说明了企业现金流紧张导致偿债能力不足给企业带来了极大风险。举债一方面能够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除了归还借款利息外,还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但是如果企业的偿债能力不足则为给企业带来风险甚至破产。
企业的偿债能力是其发展的首要问题。不能按期对付借款本金和利息,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良好的偿债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对我国民营企业偿债能力的研究,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促进我国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我国民营企业偿债能力现状
近年来,央行采取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维持合理流动性。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国家实施各种金融政策扶持企业以稳定经济增长,但上半年债券违约频发,形势不容乐观。
近几年债券违约金额呈井喷式增长,2020年上半年债券违约金额已经超过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