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友 范逸尘
【摘要】本文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使用主体和评估主体四个方面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机制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希望可以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价值和作用得以实现。
【关键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监督机制
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主体
(一)购买主体
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其购买主体是政府,除了政府之外,还包括一些其他的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群体组织,但是在西方的一些国家政府仍然是最主要的购买主体,所以,在本文的购买主体中仍然是以政府为主进行分析的。站在监管机制的角度上来说,政府部门要尽快对自身的职能进行转变和完善,以服务型政府为标准,通过市场来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这种职能的转变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承接主体
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其承接主体是社会组织。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对承接主体进行了分类介绍,承接主体包括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社会基金会等,其中重点是社会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组织。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对治理方式进行创新,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以激活社会组织能力为基础,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