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北平
【摘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是改革纪检监察监督模式、强化监督效果的重要探索。笔者以某市的探索实践为研究蓝本,发现某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设立,实现了监督范围的扩大、监督权限的提升、监督关口的前移,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探索。
【关键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改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某市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探索
(一)直面驻在部门,体现了“驻”的优势
依据有关规定,派驻机构在驻在部门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有关文件、材料、财务账目,查阅和调查核实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就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
(二)代表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能,展示了“派”的权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