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淑君,宫春美,牛元慧,郭栋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 266071)
VOCs是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简称,多指沸点在50~260℃、室温状态下饱和气压大于133.3 kPa的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1],主要成分为烃类、氨、硫化物、醛类等,种类繁多,多数具有毒性[2]。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可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是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浓度较高时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
根据我国目前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看,我国对于VOCs的治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当前VOCs的治理可分为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三步。第一步,采用清洁生产的方法,是最经济也是最有效的治理方法,能够从源头上减少废气的排放。但是源头治理对各行业影响甚大,只能实现部分替代。第二步,过程管控虽已经被石化、炼化等大型化工行业所采用,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使用过程中的VOCs的排放,但中小企业对过程管控的理念及投资还无法接受,也无法对其进行根治。由此只能通过第三步,末端治理来最终处理排放的VOCs,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指标。
现阶段国内实施的VOCs废气处理技术主要有回收法和破坏法。回收法有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膜分离法[3];破坏法有催化氧化法(CO)、蓄热氧化法(RTO)和直接燃烧法(炼厂燃烧炉)等[4-5]。催化氧化法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使有机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在温度较低的条件下迅速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蓄热氧化法是有机废气先经过蓄热室预热,然后进入氧化室升温到约800℃,将其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