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玲,王 曙,曲建博,阳长明*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中心,北京 100022
2.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贝母来源于百合科贝母属植物的干燥鳞茎,药用历史悠久,《名医别录》是较为明确的百合科贝母属植物以贝母之名入药的最早记载[1]。贝母具有清热、化痰、止咳的功效,是治疗肺经疾病的要药,也是常见的中药材。《中国药典》2020年版收载5 种贝母,分别为浙贝母、川贝母、湖北贝母、伊贝母和平贝母;其中,川贝母来源有6 个基原,伊贝母2 个基原,浙贝母、湖北贝母、平贝母各1 个基原。本文对《中国药典》1953—2020年版的贝母药材标准变化及收录情况、生物碱类成分研究、《中国药典》2020年版含贝母药材中药制剂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含贝母药材中药制剂的质量控制研究提供参考。
《中国药典》1963年版首次收录浙贝母、川贝母为贝母药材,《中国药典》1977年版增加了伊贝母、平贝母,《中国药典》2000年版增加了湖北贝母;《中国药典》2000—2020年版均收录上述5 种贝母药材,其中从2010年版起,川贝母项下收录了“栽培品”。药典标准作为贝母药材质量控制的通用性标准,对贝母药材的质量控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贝母栽培技术的发展,野生品数量减少、栽培品占比上升,贝母的外观性状、产地等方面也发生变化,对贝母药材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历版《中国药典》收录的浙贝母、湖北贝母、平贝母、伊贝母的药材基原未发生变化,但川贝母基原发生变化较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