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综合
4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
会议聚焦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同时要求地方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审慎经营,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国际合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视地方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此次金融委会议指出,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有所暴露,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视。
“经历一段时间发展之后,中小银行发展当中一些问题已经逐渐显现出来,部分少数机构本身经营的可持续性确实面临着比较大的挑战,形成了一定的潜在的风险,需要逐步化解处置。”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地方中小银行的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应该是下一步防范风险的重要内容。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日前表示,下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入常态化阶段,金融管理部门还将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全力做好存量风险的化解工作,同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体系,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
金融委会议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