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民 李中玉
在中国书法文化发展史上,宋代法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法帖这种形式并不是从宋代才开始出现的,但作为学书范本被广泛传播,应该是从北宋时期兴起的。这对于书法名家书迹的留存、书法教育的普及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这种形式对推动书法文化的发展进步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同时也反映出宋代书法家对书法艺术的审美追求。《宋拓郁孤台法帖》不但是宋人诗文、法书,而且是宋代刻本、拓本的四“宋”本。其收录作品皆能代表宋代法帖艺术的较高水平,本文欲从书法艺术角度来分析帖中作品的风格特色。
自宋朝建国以来,历代统治者便极力推行重文轻武的国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所记载宋太宗云:“上(太祖)因谓近臣曰: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1]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2]宋太祖此举,必是为了巩固政权统治。宋倡导以文治国,大力扶持文臣和文化事业。宋代重视文化教育,方大琮《铁庵方公文集》所载:“工农商各教子读,虽牡儿溘妇,亦能口诵故人言。”[3]吕祖谦《宋文鉴》中曰:“虽荒服郡县必有学。”[4]书院和民间私学的兴起,使得大众文化教育空前普及,平民文化的整体素养较高。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在其《金明馆丛稿二编》中这样评价:“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时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