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铭,牛庆功,张 毅
(海军航空大学,山东 烟台 264001)
舰载机超视距协同空战是重要的空中作战样式。在精确引导的情况下,舰载机能快速接收目标指标进行火力打击[1],自主完成火力打击。但是,在概略引导条件下,就需要舰载机自行搜索目标构建优势空战态势,遂行交战[2]。研究表明[3-5],优势空战态势的构建需要考量交战双方战机的距离度量、角度度量以及舰载机武器装备性能度量,一旦优势空战态势构建完成就可以组织火力攻击。因此在满足空战态势的基础上,快速合理地进行目标火力分配是目前多机协同交战、火力规划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舰载机空战中的交战规则是根据武器装备性能结合作战任务而制定的使用条件和决策方法。
1)超视距空空导弹发射规则
① 我机火控雷达已经锁定敌机,超视距空空导弹已准备好;
② 目标处于我可攻击区内,目标机动过载不超过限制条件;
③ 发射导弹时载机姿态稳定,指向敌机的角度不超过导弹发射离轴角,速度、高度和载机过载都必须满足条件;
④ 当前没有其他导弹攻击敌机;
⑤ 当前没有导弹攻击我机。
2)发射超视距空空导弹后的脱离规则
① 若超视距空空导弹采用复合制导模式,则发射后机载雷达应稳定跟踪目标,以保证载机向导弹继续提供无线电修正信息,协助导弹导引头截获目标。此时,如果判断载机安全没有受到威胁,则载机应尽量晚脱离。当载机安全受到威胁,则应采取逃逸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