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奎 童佩珊 陈彦桦
(1. 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2. 清华大学 万达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北京 100084)
政府数据开放是以开放政府为目的,通过遵循特定的数据格式、技术标准和开放原则将公共部门信息中允许被公众获取、再利用、重新分配的那部分政府数据向社会公开的公共管理实践。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是由政府公务员来完成的,公务员的态度、意愿和行为是政府政策执行的形象化和具体化,更确切地说,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实施效果深受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意愿与行为的影响[1][2]。基于此,本文构建了组织文化对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意愿和行为影响的整合模型,基于305名上海市公务员的调研数据,探讨组织文化对政府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意愿与行为的影响机制。
组织文化是影响组织创新行为的重要因素。在政府组织内部,组织文化对公务员的意愿行为起着潜移默化且举足轻重的作用。良好的组织文化有利于提升政府开放数据能力,促使员工更投入工作,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执行起到积极作用[3] [4]。本文将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意愿与行为设为因变量,将组织文化设为自变量,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三个因素设为中介变量,模型中变量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概念模型
组织文化指组织内部共享的价值观、信仰、关系模式以及行为规范的体系,它指导组织成员以何种方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