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院 李嫦
目前,改善与保障民生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很多城市虽然出台了成体系的公共服务配套标准,但在规划实施建设和管理运营方面缺乏有效的指导意见,损害了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的有效推进。
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实施制度优化及政策配置体系,有国内学者已经作出部分研究。邓凌云等提出包括“多规合一”明确实施主体[1]。赵万民等提出构建基于协同共享原则的配置分级体系及共享圈[2]。胡畔等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基于入住率的实施时间建议[3]。王兴平等提出根据基本需求设置差异化的配套标准[4]。谢波等提出正视当前由于差异带来的公服非均等化问题[5]。
本文在探讨差异化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的基础上,根据使用者以及实施者的不同需求,研究在存量更新、共享,差异化需求视角下的公共服务设施实施优化。
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涉及两者的需求:使用者居民的需求,以及提供设施者政府开发商的需求。根据两者的不同需求要求,可以从公共服务设施受众和提供者找到当前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的问题和矛盾所在,寻求良性发展。
1.品质需求
公共服务设施应提供的高水平、有针对性的服务质量。除原有满足居民的普遍需求外,还应随着当地居民需求特色,提供特色服务。此外,公共服务的水平也应随经济发展与生活发展不断提升,以适应当前不断发展的物质及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