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虹
2006年春,国家博物馆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这是我国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下简称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首次举办的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唐宋古琴、大型云锦织机、老式商业招幌、木雕、雕漆等2 000余件珍贵文物面前,我流连忘返,并被民间技艺传承人现场表演的大型云锦织机、扎制、提线木偶等项目深深地吸引。那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社会各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国家公共生活中十分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成为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容,并丰富了学术界关注和参与文化强国战略的理论和实践空间。
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宝库,《红楼梦》的魅力是无限的、永恒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中审视《红楼梦》的文化价值,关注《红楼梦》中汇集的众多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梳理其在当代的活态存续状况以及在当今现实生活中的文化实践,深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对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初步探讨。
《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