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安全:面对“新疫情”,法治“老担当”

2021-06-19 05:29张纯
民主与法制 2021年10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委员防控

本社记者 张纯

〉〉视觉中国供图

回首往事,记忆犹新;放眼当下,重任在肩。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席卷全球。而随着新冠疫苗的接连上市,抗击新冠疫情之战迎来了新的曙光。

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时,后疫情时代的各种法律问题纷至沓来、不容忽视:如何打击涉疫情犯罪?流调大数据追踪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如何筑牢疫情“第一道防线”?……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后疫情时代的种种话题,依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一大焦点。

直击痛点,如何让信息不在流调中“裸奔”?

自去年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零星确诊病例,借助大数据进行病例追踪,成为高效、精准防控疫情的手段。然而,部分地区发生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甚至具体到了真实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行动轨迹、家庭地址、个人照片。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刘艳认为,流行病学调查(以下简称“流调”)是传染性疾病防控的重要关键手段。但调查过程中所采集的数据信息安全保护不容忽视,这不仅涉及个人隐私保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涉及国家安全保护,比如定位数据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等。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疫情发生后,政府部门、基层自治组织、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等,也都成为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者,部分机构以“登记才让进门”的方式进行管理。

“居民们平时去药店、银行等一些场所,很多时候要把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登记在他们的本子上。所有人都可以随意翻阅本子,谈何信息安全?而且如果这些机构未经授权,那就属于违法违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对媒体表达了担忧。

〉〉部分地区发生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甚至具体到了真实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行动轨迹、家庭地址、个人照片。 张纯制图

〉〉谢文敏代表列举了现阶段应当重点关注的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张纯制图

“这些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就是‘裸奔’。”通过分析疫情中个人信息泄露案例,刘艳代表发现不少案例的源头在于信息采集人员。“这就可能造成群众因为担心隐私泄露而不愿意配合流调,比如发生填写虚假信息等情况。”这是蔡卫平代表最担心的,“这将会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让代表委员们十分关注。

“对于必须要公开的个人数据,最好要有全国统一的规范。”蔡卫平代表建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设计全国统一的流调数据采集表,减少工作人员工作量和对被采集人造成的不便。他建议全国统一信息公开模板,确保各地发布的信息基本一致。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在涉疫情信息的采集、保管、公布等各个环节中加大监管力度,争取每个步骤都能做到合法合规,有关部门也要树牢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开展工作。一旦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应当依法彻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给予救济。”

与此同时,刘艳代表建议,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增强信息保护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她指出,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民事权利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都有涉及疫情期间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但具体规定都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

为此,她建议进一步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及其相应实施细则的出台,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刘艳代表指出,还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在相关信息使用和流调过程中,对于接触者及其使用目的要有明确清晰的记录,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采集管理,严格禁止未经省级及国家政府部门核准的任何商业机构、境内外流行病学、非流行病学专业医疗机构、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假借疾病防控需要,采集信息尤其是个人数据信息,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依法处置。

治理乱点,如何打击涉疫犯罪行为?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无数医护人员与志愿者闻令而动,逆向而行,奔赴一线,携手构筑起大爱无疆的生命防护线,与此同时,涉疫犯罪也成为新的社会问题。

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最吃紧的关头,云南省红河县却发生了一起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恶性刑事案件。被告人马建国无视国家法律,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连续捅刺张贵周、李国民腹部,造成两名防疫工作人员倒在第一线上,令无数人痛心。

这是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通报的一起涉疫犯罪的案件。此次最高法发布34个涉疫典型案例,包括严惩隐瞒出境史致多人隔离、诈骗援鄂医护人员、假冒慈善机构骗捐、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1月28日,陕西安康车站出站口,出站旅客扫码登记个人信息。 视觉中国供图

疫情防控阻击战关乎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安全,需要人人付出努力。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如何进一步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更好地保障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进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自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涉疫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不同于疫情初期的新变化、新特点。”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中心)副处长(副主任)陈林认为,现阶段应紧盯核酸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冷链运输、流行病学调查等重点环节,着眼打击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妨害核酸检测秩序、破坏物流进口检验检疫制度等违法犯罪行为。

而对于人们广泛关注的涉疫违法犯罪中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侵犯问题,据报道,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治安处罚违法犯罪人员1500余名。

“患者信息泄露造成的网络曝光、人肉搜索甚至网络暴力案例屡有发生,如‘某地区第一例感染者’‘某确诊女孩一夜转场多家酒吧’等案例引发关注。”对此,蔡卫平代表提出,应严惩网络暴力,依法对在网络散布、传播个人隐私信息甚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进行惩处。

除了被大众普遍关注的个人信息犯罪,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还列出了现阶段应当重点关注的其他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故意隐瞒疫区行程轨迹和编造、改写疫区行程及核酸检测结果等。

“目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某些方面弥补了涉疫案罪刑法定方面的不足,为有效惩治涉疫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谢文敏委员告诉记者。

惩治涉疫情违法犯罪,需要进一步织密法律网。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王新杰指出,涉疫违法犯罪涉及多部法律,需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意见,为公检法依法打击犯罪提供指导和依据。

与此同时,王新杰代表表示,进一步打击涉疫违法犯罪需切实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共同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针对法律法规在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中的重要意义,谢文敏委员指出:“要完善对所有涉疫违法犯罪的惩处,还需要有完善的立法体系。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已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则应该写进刑法,新增一些涉疫犯罪的罪名,或者在现有的罪名之下设置从重情节。”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向伟艺指出,对此类犯罪,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加大惩治力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涉疫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入研究和领会。”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石蓉提出:“一方面,确保证据收集、固定围绕法律认定标准来开展;另一方面,通过学习相关规定,也能拓宽思路,掌握了解信息,丰富打击战法,切实开展打击。”

此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强调基层在构筑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位置,普遍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幅度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加强基层疾控功能,从源头上做起。

攻破难点,如何筑牢疫情“第一道防线”?

2021年新年刚过,新冠肺炎疫情突袭了河北省石家庄市。1月2日,石家庄市藁城区报告1例本地确诊病例。此后一段时间,国内日新增病例从只有个位数字,陡然升到几十上百例,防控局面一时呈现严峻态势。

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派出的援冀医疗专家,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中医部主任张洪春在第一时间抵冀。

在抗疫一线,张洪春委员发现,确诊病例集中于乡村或城乡接合部且以老年人群居多。“值得关注的是,首例确诊病例在确诊前曾因‘感冒’症状在村诊所就诊,后因病情加重才前往医院确诊感染。该患者还参加过婚礼,在其确诊后陆续报告了几百个病例。”在张洪春委员看来,石家庄疫情反映出我国城乡社区防控特别是农村社区防控,是中国疫情防控的最大短板。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河北省副主委杨玉成颇有同感,他在调研中发现,此前各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感染者主要来自农村地区。“农村群众有头疼脑热时,一般就近到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看病,而村医普遍专业水平不高,直接影响农村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杨玉成委员说。

此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强调基层在构筑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位置,普遍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幅度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加强基层疾控功能,从源头上做起。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衡水市副市长崔海霞告诉记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整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更是重大传染疾病疫情防控的前沿哨点,在常态化防控中处的地位不言而喻。”

今年两会,她带来了关于开展卫生健康“强基工程”的建议,首先是要做大做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十四五”期间,让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成医院,全部乡镇卫生院升级成二级医院,使其诊疗水平大幅度提升,为真正实现分级诊疗奠定坚实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方同华认为,面对目前基层疾控的“神经末梢”功能相对薄弱的现状,应该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尤其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着力完善和打造基层疾控网络终端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两会前,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张斌走访、调研了抗击疫情过程中的一线防疫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他介绍,从2009年至2018年,全国各类医务人员增加了58%,而疾控人员下降了4.5%。他提出,要想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解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问题迫在眉睫,深层次改革和创新,建立一支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新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张斌代表建议,加大对基层全科医生、农村定向医学生有关公共卫生专业培训、加强对村民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宣教力度,同时放宽基层公卫人员招聘条件。建立符合公共卫生行业特点、实行考评和激励机制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并探索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运行新机制,切实提高疾控人员待遇。

在激励制度和人员编制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庞达也建议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庞达委员说,要强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确保各级医疗机构满编运行。同时突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结构限制,完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薪酬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

后疫情时代,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乱点问题,代表委员纷纷出谋划策。眼下,疫情常态化带来的诸多问题,将一一破解。而未来的疫情防控风险,代表委员们也纷纷未雨绸缪,交出履职过程中的作业。

这些答卷还将一一等待群众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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