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琴,樊 华,赵 媛,陈 新,王培京,严玉林
(1.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 100048;2.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北京 100120;3.流域水环境与生态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48;4.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北京 101100)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道水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1]。北方地区河道周边多有村庄、城镇等分布,相对于南方河道,北方河道水量偏小、季节性明显[2]。历史上因周边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受生活污水、面源污染影响,水质较差[3]。近年来随着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实施,河道水环境整体改善。以北京市为例,河道基本实现了控源截污,但部分河道水质依然反复,可能与河道内源污染有关[4- 5]。河道内源污染是影响河道水质的重要因素,底泥中的污染物会随着上覆水条件改变而在源和汇之间切换[6- 7],当底泥与上覆水之间的平衡打破时,底泥有可能成为河道的内源污染,影响河道的水质。因此,在开展以改善河道水环境为目的的清淤工程之前,科学判断底泥对上覆水的影响非常重要,明确河道是否需要清淤。另外,清多少也是河道清淤的关键设计参数,清太深,内源污染全部清除,但不利于河道生态恢复,也会增加工程投资;清太浅,内源污染得不到充分去除,达不到工程预期[8]。因此,如何科学判定河道“是否清”和“清多少”的问题,兼顾河道的水环境安全和行洪安全,是开展清淤工程之前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国内外目前针对河道“是否清”和“清多少”没有统一规定,清淤深度多偏向于理论研究,对象也集中在底泥相对稳定的南方湖泊和水库[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