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设计研究

2021-06-21 06:20郑天水
林业调查规划 2021年3期
关键词:总面积缓冲区自然保护区

郑天水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 昆明 650051)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Myers(2000)提出的全球25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有“野生动植物资源宝库”之称,其自然生态质量优良,具有较高的自然保护价值和社会、经济、科研价值,是我国40多个“A级”保护区之一。多年来,保护区存在与其他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严重、土地权属不清、局域性规划不合理等问题,这也是全国自然保护地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明确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明确提出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不尽科学、规划不尽合理、体系不够完善、空间重叠、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步骤,是解决矛盾冲突问题、提升保护地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配合生态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衔接。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要求,对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空间交叉重叠、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等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并对保护区所处区域的生态保护空缺和生态资源禀赋进行调查分析,遵循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自然生态保护为核心,矛盾冲突问题为导向,对保护区整合优化进行了设计研究,最终实现科学合理地对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的有效保护,促进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1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状分析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始于1980年3月18日由国务院以国发〔1980〕67号文批准建立,1995年2月23日林业部(林函护字〔1995〕25号)确认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国家标准GB/T 14529-93《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该保护区属于野生生物类别野生动物类型中的中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地处横断山系怒山山脉的南延部分,属滇西纵谷区,位于临沧市境内,地理位置为98°57′32″~99°26′00″E、23°09′12″~23°40′08″N。区域跨沧源佤族自治县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保护区保存了北回归线附近保存较为完整的植被垂直带谱,生物多样性富集,主要保护对象为:以印支虎(Pantheratigriscorbetti)、亚洲象(Elephasmaximus)、林麝(Moschusberezovskii)、豚鹿(Cervusporcinus)为代表的76种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以黑长臂猿(Hylobatesconcolor)、白掌长臂猿(Hylobateslar)、灰叶猴(Presbytisphayrel)、懒猴(Nycticebuscoucang)、蜂猴(Nycticebusbengalensis)、短尾猴(Macacaarctoides)等多种灵长类动物及其栖息地;以长蕊木兰(Alcimandracathcardii)、单羽苏铁(Cycassimplicipinna)、喜马拉雅红豆杉(Taxuswallichiana)、藤枣(Eleutharrhenamacrocarpa)、水青树(Tetracentronsinense)、桫椤(Alsophilaspinulosa)等为代表的26种珍稀野生植物。

1.1 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分区

保护区成立之初仅包含沧源县班洪、班老2个乡的部分区域,面积7082.50 hm2。2003年8月26日,国务院(国办函〔2003〕58号)批准扩建后地域跨沧源和耿马2个县,经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9〕173号)批复的《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9—2018)》中保护区总面积为 50 887.00 hm2。

保护区功能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3个区,其中:核心区面积 19 923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9.2%;缓冲区 17 335.1 hm2,占34.1%;实验区 13 628.9 hm2,占26.8%。

1.2 保护区价值总体评价

保护区具有优良的自然生态质量和较高的生态保护价值,其总体价值可由自然生态质量、自然生态保护价值、社会经济价值几方面体现。

1.2.1自然生态质量评价

1)物种的稀有性

保护区有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有220种,隶属于42科115属,保护区物种的珍稀、濒危程度极高,具有重要科研、经济价值。

2)物种的特有性

在云南或中国特有分布的动植物种类中,有300多种在保护区被发现,其中有12种种子植物、1种两栖类动物、25种昆虫仅分布于南滚河地区。南滚河地区特有的两栖类动物沧源蛙(Ranacangyuanensis)和特有的昆虫耿马原细蚁(ProtanillagengmaXu)、阿佤钝猛蚁(AmblyoponeawaXu et Chu),目前南滚河之外地区尚未在发现。

3)植被类型的典型性

保护区分布有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是云南山地垂直带上具有特征性的植被类型,也是我国西南部南亚热带的常绿阔叶林的典型代表,反映出我国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及季节雨林分布区的原貌,具有重要的生物地理学意义。

4)珍稀濒危物种生境的重要性

保护区从热带到南亚热带各种丰富多样的植被类型为印支虎、亚洲象、白掌长臂猿、黑长臂猿、灰叶猴、蜂猴、林麝、豚鹿等众多珍稀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也为保护区珍稀濒危物种和特有物种提供了难得的避难所,如果生境一旦遭到破坏,众多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将受到严重威胁。

5)生态自然性程度高

保护区森林覆盖率70%以上(74.27%),而95%以上的森林植被为天然植被,至今保持自然原始状态,保护区生态的自然性程度高。

6)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

保护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孕育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野生生物资源的天然基因库,生物物种占全国物种的比例较高,生物多样性在全国乃至全球均具有重要意义(表1)。

7)自然生态系统的脆弱性

保护区野生动物种类多,但种群数量较少,不利于物种种群数量的扩散和种群的发展;保护区生态变幅小且高度特化,系统空间较小,在多样化而独特的自然条件下抗干扰能力较弱;保护区地处南亚热带区域,在湿热环境下,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速率很快,系统对环境变化和外部干扰的敏感性很强,其稳定性较低,系统比较脆弱。

8)面积适宜性 保护区总面积 50 877 hm2,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9 923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9.2%,主要保护对象大多位于核心区。此外,还有缓冲区 17 335.1 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4.1%,保护区面积足以有效维持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安全所需面积,因此,保护区的面积是适宜的。

1.2.2自然生态保护价值评价

保护区地处低纬地区(北回归线横穿保护区),属于Myers(2000)提出的全球25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是我国40多个“A”级自然保护区之一。保护区具有北回归线附近保存较为完整的植被垂直带谱,从低海拔至高海拔分布着季节雨林、半常绿季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山顶苔藓矮林;分布着云南山地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林相整齐、结构复杂、物种丰富,生态系统完整,至今仍保持着自然原始状态,具有明显的典型性和极高的保护价值;具有众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对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区分布着白掌长臂猿、黑冠长臂猿、蜂猴、灰叶猴等8种灵长类动物,占我国灵长类动物种类(23种)的34.8%,占云南灵长类动物种类(14种)的57.1%,是我国灵长类动物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

1.2.3社会经济价值评价

保护区具有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和景观资源,这些宝贵的资源是人类无法用货币计算的巨大财富。其价值包括直接利用价值(活立木、非木质林产品、林下产品)、间接利用价值(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改善环境)、生态价值(固碳、释放氧气、养分储存、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水源涵养、改善水质)等。此外,保护区保存完好的原始植被是一座天然的绿色水库,大青山和窝坎大山被称为“母亲山”,以其发源的众多河流是耿马、沧源两县主要产粮区和经济区的水源,对两县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护区的这些价值给当地社会带来了显著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2 保护区空间重叠及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分析

2.1 空间重叠分析

采用图层叠加分析法,将保护区范围矢量图层叠加区域内现有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矢量图进行空间分析,结合保护地勘测的四至界线描述和批复成立时间,科学判定保护地之间的交叉重叠情况。

保护区范围分别与沧源佤山风景名胜区、沧源南滚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耿马段)、耿马南汀河省级风景名胜区等4个保护地之间存在局部地块交叉重叠情况,重叠总面积 2 542.51 hm2(表2)。

2.2 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分析

整合优化设计前根据保护区范围将矢量图层进行叠加,对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工程建设、城镇建设规划、环保等各类督察、矿权分布、林地“一张图”、公益林等矢量图层进行对比分析,再结合高新卫星影像资料和现地核实信息,科学判定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按优化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把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划分为村庄、基础设施、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国有人工商品林、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各类督察问题、其他问题(按以上类别未细分的其他问题)等9个类型。

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9个类型涉及总面积 4 574.007 2 hm2,涉及总人口938人。其中:村庄 10.771 8 hm2;永久基本农田 620.409 3 hm2;一般耕地 292.760 8 hm2;国有人工商品林 5.221 6 hm2;集体人工商品林 50.831 0 hm2;基础设施 97.698 0 hm2;矿业权 3 027.338 2 hm2;各类督察问题面积 0.149 8 hm2;其他问题面积 468.826 7 hm2。

2.3 功能区内各类型问题分析

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总面积按各功能区统计:核心区内面积占14.6%、缓冲区内面积占32.5%、实验区内面积占52.9%,可见实验区内的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情况比较突出,核心区和缓冲区涉及的历史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相对较少。矛盾问题主要是矿权(大多为探矿权)问题,占矛盾冲突问题的66.19%,除矿权外8个类型合计面积仅占矛盾冲突问题的33.81%(表3)。涉及人口938人,均在实验区内。

表3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前矛盾冲突面积

3 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设计

3.1 整合优化的规范要求

通过调出地块解决历史遗留矛盾冲突问题,科学评估生态保护价值,依据空缺分析结果有效调入应保地块,再结合边界优化来完成保护区的整合优化。

1)与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时,原则上保留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若无明确保护对象、无重要保护价值的,可归并或转化为自然公园,或不再保留。

2)根据自然保护地所在县域生态保护空缺分析结果,对于自然保护区周边自然生态质量好、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以及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且林权清晰无争议的区域,应调入保护区范围。

3)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村镇、基础设施、矿业权等在核心保护区内的逐步有序退出,在一般控制区内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是否退出,位于保护区边缘的矛盾冲突等问题,经科学论证,在不影响保护区完整性和生态价值功能的前提下,可调出保护区范围。

4)城镇建成区域可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5)经科学评估后,可将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调出自然保护区,但以下情形除外:①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②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③距离国界线10 km范围内的林地;④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域。

6)统筹平衡增减面积,一般应保证保护区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保护等级不降低;

7)自然保护区设立前存在的重点建设项目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保护区设立后违规审批建设的,经科学评估后根据对生态功能影响程度来确定是否退出或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违规审批但尚未建成的,原则上退出保护区范围。

8)非矛盾问题地块根据所处位置和特殊情况以及因行政界线出入等需要优化边界的,可连同矛盾问题地块一起调出保护区。

3.2 保护区整合优化设计结果

3.2.1交叉重叠情况的处理

分别把沧源佤山风景名胜区和耿马南汀河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叠在保护区内的 1 099.39 hm2和868.55 hm2地块全部保留在保护区;把沧源南滚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叠在保护区的155.63 hm2保留到保护区,余下7.23 hm2因优化界线保留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耿马段)的411.71 hm2重叠部分全部保留在保护区。以上重叠情况,经整合优化保留在保护区的面积共计 2 535.28 hm2,保留在其他自然保护地的面积7.23 hm2。

3.2.2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的处理

解决历史问题和现实冲突矛盾问题,首先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实事求是地评估出这些问题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结合调整原则和规范要求,主要通过调出问题地块和调整功能分区来实现,同时兼顾界线的优化和保护区完整方便管理。

解决历史问题和现实冲突矛盾问题共计从保护区内调出 1 321.039 hm2,调整为非自然保护地,其中:核心区调出 5.374 8 hm2,缓冲区调出 137.542 8 hm2,实验区调出 1 178.121 4 hm2。

直接调出的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地块面积 865.278 8 hm2,调整时兼顾了保护区边界优化对非矛盾问题的小面积地块同时调出了保护区范围,调出非矛盾问题地块面积 455.760 2 hm2。调出地块和调整理由详见表4。

3.2.3保持面积相对平衡的处理

通过调出问题地块,原有保护区面积相对减少,为保持面积相对平衡,结合调出情况,按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相连相邻的原则,参考保护区所在县域的生态保护空缺分析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以及生态公益林区划成果,把保护区周边相邻相连的生态保护价值较高、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对象类型相同,且能保持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非自然保护地块调入保护区。

从非自然保护地调入地块面积 1 020.497 6 hm2,调入地块时充分考虑了保护价值和保护区完整性,同时兼顾了边界优化和保护区四至界线明显以及方便管理等因素。其中:调入到核心保护区 35.653 9 hm2,调入到一般控制区 984.843 7 hm2(表5)。

表5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入面积

从表5可以看到,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入 978.319 7 hm2,从重点公益林内调入 28.081 5 hm2,为考虑保护区边界优化调整和界线明显方便管理以及调入地块完整性等其他理由调入14.0964 hm2。在调入过程中,为了兼顾保护区完整性和四至界线边界优化,不可避免地调入了少部分矿业权、一般耕地、基础设施、集体人工商品林等矛盾问题,但所涉及的面积小,仅 7.407 5 hm2。调入地块详细情况见表6。

表6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入地块面积

3.3 保护区功能分区的调整优化设计

3.3.1设计原则

按新型自然保护体系的总体要求,原来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将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即:“三区变两区”),完善分区将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于原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管控要求基本接近,故一般情况下将保护区原核心区和原缓冲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将原实验区转为一般控制区。

2)原实验区内无人为活动且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特别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的关键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节点、重要自然遗迹等,应转为核心保护区。

3)原核心区和原缓冲区有以下情况,可调整为一般控制区:保护区设立之前就存在的合法水利水电等设施;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重要人文景观合法建筑,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寺庙、名人故居、纪念馆等有纪念意义的场所。

3.3.2调整优化设计结果分析

保护区原矢量总面积为 50 887.869 5 hm2,按功能区分:核心区面积 19 923.400 3 hm2,缓冲区面积 17 335.288 9 hm2,实验区面积 13 629.180 3 hm2。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矢量面积合计为 37 258.689 2 hm2,扣除从核心区、缓冲区调出保护区的 142.917 5 hm2和调整到一般控制区的 527.633 5 hm2后,剩余的 36 588.138 2 hm2全部转为核心保护区;原实验区扣除从实验区调出保护区的 1 178.121 4 hm2和调整到核心保护区的 483.600 8 hm2,其余的 11 967.458 1 hm2全部为一般控制区。

保护区经过调出地块和非自然保护地块调入,现失量总面积为 50 587.328 2 hm2。功能区优化(“三区变两区”)和非自然保护地新调入核心保护区 35.653 9 hm2、调入一般控制区 984.843 7 hm2后,新的功能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 37 107.392 9 hm2,一般控制区面积为 13 479.935 3 hm2。

优化前核心区和缓冲区矢量面积合计 37 258.689 2 hm2,优化后核心保护区矢量面积为 37 107.392 9 hm2,相比优化前减少了 151.296 3 hm2;优化前实验区失量面积为 13 629.180 3 hm2,优化后的一般控制区矢量面积为 13 479.935 3 hm2,相比优化前减少了 149.245 0 hm2。整合优化设计前各功能区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9个方面,总面积为 4 574.007 2 hm2,整合优化后还是9个方面,总面积为 3 716.135 8 hm2,相比优化前减少了 857.871 4 hm2,矛盾冲突较大的已解决,在核心区和缓冲区的矛盾问题由原来的 2 154.956 6 hm2减少至 1 949.903 7 hm2,实验区的矛盾问题由原来的 2 419.050 6 hm2减少至 1 766.232 1 hm2,目前的问题大面积仍然是矿权问题,面积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81.43%。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优化设计情况见表7。

表7 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与转化

4 分析与评价

4.1 保护区总面积变化

自然保护区原矢量总面积 50 887.869 5 hm2,整合优化后矢量总面积 50 587.328 2 hm2,比整合优化前减少300.541 3 hm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解决各类历史遗留和矛盾冲突问题调出保护区的面积量大于调入保护区的量,调出保护区的面积为 1 321.038 9 hm2,而调入面积为 1 020.497 6 hm2,相比调出面积减少了 300.541 3 hm2。在整合优化过程中,调入和调出的面积中包含了为使保护区界线明显、完整、方便管理而进行必要的边界优化产生的少部分地块面积。

减少的范围未涉及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未破坏生态保护系统的完整性,对保护区自然生态质量、自然保护价值、经济价值、科研价值等方面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保护区级别、类型不改变。相反,通过边界优化设计,保护区四至界线更为明显和完整,更加方便管理。

4.2 矛盾问题变化

4.2.1原保护区矛盾问题

保护区整合优化设计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类型是9个方面,涉及总面积为 4 574.007 2 hm2,其中:矿业权 3 027.338 2 hm2,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66.19%,主要是探矿权;村庄建设用地 10.771 8 hm2,集中在实验区,涉及人口938人;永久基本农田 620.409 3 hm2;国有人工商品林 5.221 6 hm2;集体人工商品林 50.831 0 hm2;一般耕地 292.760 8 hm2;基础设施面积 97.698 0 hm2;各类督察问题面积为 0.149 8 hm2;其他问题面积为 468.826 7 hm2。按功能区统计,实验区涉及9类问题的面积为 2 419.050 6 hm2,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52.89%,核心区和缓冲区涉及8类问题的面积为 2 154.956 6 hm2,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47.11%,可见矛盾问题集中在实验区,矛盾问题主体是矿权问题,所占比例较大。

4.2.2调整优化设计后矛盾问题

经过调整优化设计后存在的矛盾问题仍为9个方面,涉及总面积 3 716.135 8 hm2,其中:矿业权 3 026.087 hm2,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81.43%,主要是探矿权,大部分矿权期限均已过期;村庄建设用地 0.487 3 hm2,涉及人口15人;永久基本农田 258.111 3 hm2;国有人工商品林 1.325 4 hm2;集体人工商品林 8.623 1 hm2;一般耕地 105.517 1 hm2;基础设施面积 78.697 6 hm2;各类督察问题面积为 0.149 8 hm2;其他问题面积为 237.137 2 hm2。按功能区统计,核心保护区涉及 1 949.903 7 hm2,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52.47%;一般控制区涉及 1 766.232 1 hm2,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47.53%。矛盾问题集中于矿权,占八成以上。

4.2.3矛盾问题前后对比分析评价

调整优化设计后虽然存在的矛盾问题仍为9个方面,但涉及的面积大量减少,只有矿权基本上未进行调整,只进行过界线优化处理,占矛盾问题面积比例较大,对保护区存在潜在影响,因为矿权在核心保护区内涉及面积较大,对重点保护对象及其生境形成威胁,不利于自然生态质量的提升,直接影响到生态保护价值的发挥,建议在今后保护区建设管理中应将不符合保留的普通矿权全部退出或有序退出。除矿权外其他8类中:村庄、国有人工商品林、集体人工商品林几乎全部调出了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其他问题均减少了2~3倍。但调整优化设计后仍保留了少部分的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一般耕地、基础设施、其他问题,分析其原因是为保证保护区界线的完整性,不开或少开“天窗”,方便管理等,也符合整合优化政策和原则规范的要求。另外,在调入符合条件的地块进入保护区时,也有一些不可分割的矛盾问题地块随其符合地块调入了保护区。

4.3 功能区优化设计前后比较分析

4.3.1功能区调整优化设计前后面积比较

调整优化前核心区和缓冲区矢量面积合计为 37 258.689 2 hm2,调整优化后的核心保护区矢量面积为 37 107.392 9 hm2,相比优化前减少了 151.296 3 hm2;调整优化前实验区矢量面积为 13 629.180 3 hm2,调整优化后的一般控制区矢量面积为 13 479.935 3 hm2,相比优化前减少了 149.245 0 hm2。

4.3.2功能区调整优化设计前后矛盾问题比较

调整优化前各功能区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9个方面,总面积为 4 574.007 2 hm2,优化后仍为9个方面,总面积 3 716.135 8 hm2,相比优化前减少了 857.871 4 hm2,矛盾冲突较大的已解决,在核心区和缓冲区的矛盾问题由原来的 2 154.956 6 hm2减少至 1 949.903 7 hm2,实验区的由 2 419.050 6 hm2减少至 1 766.232 1 hm2,目前矛盾问题最大面积仍为矿权,面积占矛盾问题总面积的81.43%,比优化前的66.19%提高了15%以上。

4.3.3功能区优化设计分析评价

调整优化设计功能区“三区变两区”,基本上保持了保护区原来总体规划的设计思想和原则,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从规划到管理均比较成熟的保护区,原来的规划设计思想完全符合现实管理的现状需求,各功能区相应减少的面积均很少,这也是因保护区总面积减少带来的,新设计的功能分区是科学合理的。各功能区内的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集中体现在矿权问题上,其他问题面积仅 690.048 8 hm2,基本上将各功能区正常管理与功能的发挥降到了最低。

5 总体评价

此次整合优化设计,经过调出措施与调入地块处理,保护区基本上保持了面积无大的减少,保护性质和保护等级未发生改变,功能区划分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保护对象的保护和对整个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但因受政策和现实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管理等多方因素的影响,未能够较大范围、较大面积处理掉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对新型自然保护体系下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仍留下了一些隐患,对生态价值保护存在潜在影响。优化设计后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集中体现在矿权(主要是探矿权)问题上,这部分矿权并非铀矿和油气,也不属于国家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或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如果矿权问题在下步建设管理中能有序退出,矛盾冲突问题将大幅度降低,全部矛盾问题面积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5%以下,保护区将来有望成为重点保护对象的一片“净土”,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欢乐家园”,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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