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中西部农村地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的经济功能有限,主要发挥治理功能。集体产权制度构成基层治理的制度基础,源于集体土地具有公共资源属性,影响基层治理空间、能力和规则。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法律和政策变迁的影响下,农村集体产权不断弱化,导致了基层治理空洞化、治理能力弱化和治理不正义等基层治理问题。可借鉴地方试点经验,从收回流失集体土地、赋予集体适当的土地调控权、加强土地管理及完善村民自治角度,提炼总结有效再造农村集体产权的路径,以破解基层治理困境。
[关键词]基层治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产权;治理功能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资本下乡与村庄共赢机制研究”(20CSH050)。
[作者简介]王海娟(1987-),女,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武汉 430074)。
一、问题的提出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中具有“四梁八柱”地位的重要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重点。2016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明确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时代任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作出具体部署。在国家大力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深化研究集体产权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其改革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有文献主要从经济学视角探讨集体产权制度的功能定位、运行困境与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