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和国际协调分析

2021-06-24 00:08彭光辉乐昌
理论与创新 2021年4期
关键词:金融部门机构监管

彭光辉 乐昌

1.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1.1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美国有许多不同类型的金融监管服务。此外,对美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双重的。除了中央金融监督机构外,国家监督机构,如国家银行和保险委员会,负责在国家注册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登记和会计。其资产范围和分支机构的设立是有限的。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美国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它界定了美国金融部门的地方法律基础,为制定美国金融部门监管和分类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旧的监管制度相比,它变得越来越复杂。监管自主权掌握在金融监督局手中,如果由州或联邦机构登记并接受监护当局的审查,则可行使更大的选择自主权。但是,在那个时候,金融监督机构的支出由金融监督机构事先确定和支付,这意味着该机构必须获得更多的业务资金,并增加其监督活动的数量和范围。 监管机构可能会受到诱惑。这些不完善的监管机构可能会加剧监管机构之间的过度竞争,为了占领市场,加强它们之间的联系,联系和联系,“柠檬市场”现象在监管机构之间蔓延,好的机构可以进入,降低了监管力度。

1.2日本的金融监管体制

日本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具有长期的经济干预历史,在日本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中央银行是货币政策的执行机构,实时监控需要开立活期存款账户或从日本央行获得贷款的金融机构。日本中央银行由大藏省领导。作为一个中央银行,它在决策和执行财政政策方面相对独立。2007年全球次贷危机对日本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了保持日本金融体系的稳定,日本政府实施了短期和中期金融监管改革,主要目标是预防外部融资租赁的内部转移。中长期改革的核心是提高日本金融市场的竞争力量和金融监督; 特别是“四大支柱”是管理风险的关键,识别损失等问题,从一开始就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激励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

2.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2.1基本概述

我们的金融体系通常分两个阶段建立: 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金融管制;第二阶段,1998年开始,脱离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委托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成立,并承担其监督职能。我们正式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负责财务控制系统的三项职能的运作,控制和管理;2018年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保监会。从此以后,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成为“一委一行两会”。

2.2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多重监管。在传统的部门监管模式下,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为了各部门的利益,这在实践中通过控制权的租赁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例如,在国外成熟市场,基本包括信托性质和企业类型。中国信托业由银监会控制,是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机构。由此,信托结构已成为一种合同形式,如信托协议,因此有价证券投资基金基本上是信托基金,。

其次,是空白监管。权力下放是金融部门的人为划分,在每个监管领域,对于困难或敏感的问题,各方可以相互竞争,推卸责任。2015年,10个部委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方针,在各监管机构的集中监督下,根据公司的性质。但是,互联网融资是一项不断发展的创新,在发展中仍然存在问题。最后,监管差异。基于共同的财务特征,某些金融产品和行为可能在不同的金融部门有需求,但不同的监管机构在不同的监管框架内对同质产品或行为负责,监管标准的差异为监管机构创造了仲裁的空间。

2.3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及思考

第一,需要更好地界定监管机构的责任,改进信息交流,加强,改进和加强监管协调。委员会和委员会会议的联合监督机制。我们必须逐步从目前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转向机构监管和职能监管相结合的职能监管。

第二,在金融部门建立自我监管机制,并在该部门建立自我监管机制,以确保该部门的有序竞争; 避免财务风险和保护其成员的利益。 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等政府部门制定了协调一致的监督措施和工具,并建立了长期协调机制,以防止跨部门和跨界金融风险。

第三,改进我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另一方面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另一方面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完善相应的立法和行政程序制度。建立我国金融经济与国际金融准则发展基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应明确规定地区金融支持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的框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的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以往的许多法律法规对当前金融經济的发展并不完全适用,因此,从制度规制逐步转向有利于监管的功能规制至关重要。目前在互联网上的金融服务和改进传统金融系统的缺陷,首先是改进现有金融系统的立法和条例,此外,有必要发展“影子银行”和“能够稳定打击违规行为的在线业务”。

3.国际金融监管协调

3.1面临的问题

首先,在国际关系中,国家行动主要以国家利益原则为指导,在协调国际金融监管的框架内,如果这种协调是有效的,各国应采取积极的合作态度。如果没有合作,甚至违反合作承诺,提供更大的好处,有关国家有充分理由不合作,在现行国际监管制度下不合作或失败,不合作或不合作的国家没有纪律制度。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意味着各国失去了监管政策的自由性选择,它们无法根据市场现实制定灵活的监管政策,如果监管制度的目标与国际协调制度的目标不一致,丧失自主权将危及这些目标的实现。

各国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的发展目标和不同的发展观点使国际金融监管协调复杂化,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并使国际协调更加困难。

三个主要的国际金融机构在各自的领域制定了各自的监管目标,以促进各国政府通过市场力量实现这些目标。各国在选择监管目标时往往采用最低标准,但也采用高于最低标准的标准。

三大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在通过与其成员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制定国际规则和通过援助施加政治压力方面不如世贸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大。

3.2未来的发展趋势

协调国际金融监管将成为国际经济关系中一项重要的定期制度安排, 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的范围将扩大, 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加入统一制度, 新兴国家将发挥重要作用, 国际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将继续完善,现有的协调机制将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际社会。 现代金融发展趋势。金融企业集团的合作监管将是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的重点,并将促进建立所有金融部门的国际协调监管组织。

参考文献

[1]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 王舒雅法制博览.2018

[2]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J]. 江世银.金融理论探索.2018

[3]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改革对策[J] 卢绪泽.现代商贸工业.2018

[4]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演进轨迹与取向观察[J].张杰改革. 2018

[5]新一轮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与启示J]符瑞武华北金融. 2011

[6]浅议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欧盟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J].符瑞武.南金融. 2011

[7]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路径探析[J]. 李宸当代经济. 2017

[8]浅析金融监管体制改革[J].齐傲雪.中国集体经济. 2016

[9]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M].河南人民出版社,赵然,2013

[10]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杨文云,2011

[11]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研究[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陈启清,2008

[12]赵然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M].河南人民出版社,2013.

[13]陈启清.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彭光辉(1998.11-),男,汉族,云南腾冲人,本科,研究方向为金融学。

嘉兴学院    浙江绍兴    31400

猜你喜欢
金融部门机构监管
大型房企违约对金融部门的影响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浅论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创新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资源诅咒、金融部门与经济增长
监管交通
金融部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