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运部,上海 200071)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更是“中国制造”的代表性地区之一,大量产品通过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物流方式运往全国乃至全世界。特别是浙江地区的小商品、安徽地区的光伏产品、江苏地区的电子配件,以及上海地区的高精尖产品,都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品类杂、价值高等特点,往往通过公路运输,与铁路传统运量大、运距长的特点不相匹配。在此背景下,铁路探索创建了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模式,形成铁路货运新的业务增长点。为进一步拓展铁路货运市场,提升铁路货运市场核心竞争力,需对铁路混装货物整车运输组织优化进行探讨。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要求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当共同遵守,其中第4条规定:“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根据《货物运价下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规定,在“整车不分品类装运时,品类限于石制品、玻璃、金属制品、纸及文教用品等,每车混装货物中单一品类货物的重量或体积不得超过80%,超过的不得按不分品类混装货物办理;发到站应相对集中,不得将整个铁路局作为发站或到站范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物流体系的逐步完善,托运人对不同品名货物装在同一铁路货车内按整车运输的需求日趋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