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舒,周锐涛,覃钰焙
1.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河海大学;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为推进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要求,加快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和《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建城〔2018〕230号,广州市水务局于2018年12月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自2018年起,通过3年的时间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并实现长制久清。主要任务中提到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对列入全市整治清单的黑臭水体开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的水质监测,定量监测水质变化,实施掌握整治成效。2020年底,广州全市14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
将评价水体分为“不黑不臭”“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三级。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氨氮(NH3-N)等4项,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见表1。

表1 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
单个监测断面的水体污染程度,取4项特征指标的最差判定结果。整条河段的水体污染程度,取上、中、下游断面各项特征指标平均值进行综合判定。
一期摸查了增城区在册的205条在册河涌,仅有1条河涌的综合评价结果为“重度黑臭”,占比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