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风瑞
(山东大学,山东 青岛266237)
现代家庭围绕家庭成员个人利益展开,个体利益在家庭中的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家庭理性又在强调家庭伦理与道德对于家庭价值的重新发现[1]。个人权利的扩张导致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紧张,而为维护家庭的稳定性,立法基于家庭理性为防止家庭权利过度扩张而对其进行矫正,这种扩张与矫正的博弈导致了家庭制度的部分畸形。新时代的家庭建设需要建立在个人权利与家庭理性的平衡的基础上,需要强有力的价值观引导。因此,我们必须要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于家庭建设的内涵,才能把握新时代家庭构建的脉络。
目前学界尚无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进行家庭建设的相关研究成果,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时代家庭制度尚处于讨论之中。有学者认为,价值观不统一会给家庭带来无穷的问题,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家庭建设有助于消弭价值分歧,减少因价值观不统一给法治事业带来的危害[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制度建设的价值引领和目标追求、衡量立法良善的标准,为其融入家庭建设提供了正当性基础[3]。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个人和社会的价值追求,是法治的延伸,家庭制度的建设在于“德法合治”[4],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家庭建设,就是要用“立、改、废、释”并举的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我国家庭制度体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