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勇
(广东省台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广东台山,529200)
根据《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明确提出的规定,分析评定微压力测量表的不确定度;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中的内容,测量机构需要将参与项目的全部量程与参数都需要计算相应的校准测量能力。考虑到微压力测量表对于不确定度的评定与对校准测量能力的表达之间的关系较为不清晰。因此,将在实例测量、判定的基础上,对二者展开工作的过程与需求进行阐明。
在相应的规则章程中,对微压力测量表的不确定度评定的定义是:基于计量检定规定,通过计量标准,将典型的被评定或被校准的对象进行检定后得出的不确定度。因此,在不确定度的评定中,还应将被测对象与测量影响进行纳入,且必须保证被测对象具备一定的代表性与典型性,微压力表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常规条件下的不确定度评定具有一定的重复性,但是在实际的评定与分析中,应明确以下两点:第一,如果计量标准能够对多个参数进行测量,需要分别提供每个参数的微压力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流程;第二,如果被测对象的分度值或不确定度不同,那么需要采取的评定方式也应进行调整匹配,假设测量点之间没有较大差距,则可以提供典型的不确定评定过程,在实际的评定中,应针对项目的特征对其进行不确定度的测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