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文
2020年12月28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大体平衡,适當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上述政策的出台,对广大中职教师而言无疑是一种“福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职业教育体量逐渐扩大,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与技能型人才职业发展不相适、不匹配等问题日渐突显,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职教师的职称晋升,不利于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为此,进一步改革中职教师职称评审体系,细化中职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成为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
事实上,关于如何解决技能型人才职称评审问题,国家近年来进行了改革探索。2019年9月,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遵循中等职业教育特点和中职教师发展规律,通过完善制度体系、细化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等措施,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也提出了“健全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等系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