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专业硕士教育现状及诸问题分析
——以中、日、韩高校书法专业为例

2021-06-29 02:57林晨阳
大学书法 2021年3期
关键词:硕士研究生办学

⊙ 林晨阳

一、中国大陆书法专业办学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专业院校的书法专业硕士教育现状及问题

1979年浙江美术学院(以下简称浙美)受文化部委托培养书法篆刻研究生,陆维钊先生主持了招生工作事宜。“通过严格筛选,经初试、复试、面试,在全国范围内录取研究生五名:朱关田、王冬龄、邱振中、祝遂之、陈振濂,并于同年9月入学,是为新中国第一届书法篆刻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任课教师:书法及书论(陆维钊);书法、金石学(沙孟海);篆刻及理论(诸乐三);篆刻(刘江);古代汉语、古碑文释例(章祖安)。”[1]从上述的课程设置上我们不难看出,浙江美术学院除了严格的技法训练之外,还十分重视学生在文字学、古汉语文学方面的素养。可以说当时的浙江美术学院在专业的定位和办学上,与宋代以来的书学教育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很好地继承了我国传统的书学教育思想。而这五位研究生,在当今书坛以及高校书法教育领域中,皆成为在书法篆刻创作研究领域或书法学、书法史学、书法教育学等理论研究领域建树巨大、独当一面的领军人物。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的“大学扩招”和院系之间的专业共建,中国美术学院也不可免俗地加入到了扩招大军之中,逐渐在历史的风潮中褪去了昔日的光环。也因此,与普通高校一样在专业发展上遭遇到了瓶颈,碰到了仅靠自己的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教学模式的被迫改变。早期艺术院校私塾式的教育,主要体现在招生规模小、师资队伍强大方面。目前的状况则是学生多、教师少,从而使教学遇到瓶颈。因此,教学方式亟待改变,教师师资的结构也急需改变,因为教师们已经没有足够能力来应对生源规模如此大的研究生教育。其次是师资队伍的知识结构亟待优化。原有的以技法教学为主的本科专业教学,已经不再适应研究生教育。而多数艺术院校的书法专业仍旧延续本科教学模式,让原有的本科教师继续带研究生,从而出现供非所需的情况。再次是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过于随意。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为过于随意的教学安排,对知识缺乏系统性的梳理,导致在创作中表现出创新能力明显不足。而逻辑思维与论证能力的缺乏,更导致他们无法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

(二)综合类高校书法专业硕士教育的现状及问题

综合类大学的书法专业硕士办学,有其自身优势。它们可以较容易地实现各系之间的资源共享,学生在不同的教师指导下能打开思路,获得灵感。他们较为欢迎跨专业报考的学生,因为此类学生有着不同的知识结构与专业素养,从而在学习中拥有不同的学术立场与创新思维。以浙江大学为例,书法专业硕士招生以来,吸纳跨专业考生并充分利用自身人文学科资源,为书法界的后续发展培养了大批储备人才。

香港中文大学艺术系于1981年开设艺术史硕士课程,并于次年邀请饶宗颐为荣誉教授指导研究生。在1993年更是突破性地开设了艺术哲学硕士(艺术创作)课程,成为香港首个颁发艺术创作硕士学位的大学。其课程宗旨亦由早期的“兼顾艺术理论、艺术实习和文、史、哲的训练”,逐渐转向“兼顾中西艺术创作、艺术理论以及艺术史研究”[2],同时做到让学生们在创作与理论、艺术与文史方面兼顾,为香港艺术界培养了许多书画家和艺术史学者。

但是,综合类院校尤其是地方院校书法硕士点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相当明显的,主要有以下四点。

1.因扩招而遭遇师资短缺

近年来,普通地方高校获批书法专业硕士点办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这是高校书法专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但因扩招导致的师资短缺是各个地方院校的难题。由于师资的引进门槛过高,资源又有限,所以出现招聘不到书法专业教师的问题,许多原来的本科教师被迫成为硕士生导师。师资水平的下降,必然导致书法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下降。大学专业发展过程中的功利性,破坏了整个当代中国高校书法教学与发展的生态秩序。

2.专业招生定位不准确与生源素养的下降

招生单位对自身评估不够精确,是导致定位偏差的主要原因。很多院校却把自己定位成专业硕士招生单位。尽管在软硬件各方面皆达不到专业硕士点的要求,但是由于管理的行政化,而无法进行客观定位。其后果是很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陆续出现了问题,并在评估中因为不达标而下马。不准确的定位,是研究生开展教学管理的最主要障碍,导致书法专业专硕学生要在短短三年内承受着理论与技法的双重压力。

目前,许多地方综合类院校在招生时还是遭遇到一个尴尬的境遇,想招收有书法专业基础与背景的学生,但过线参加复试的却多是初试成绩较好,专业技法却一般的学生,继而出现生源专业素质偏低的现象。

3.教学模式的趋同性及课程设置的僵化

由于中国美术学院率先进行了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院校、地方院校纷纷仿效、借鉴,这成了全国各院校书法专业办学中的必经之路。但是很多院校忽视了时间、地域、师资、生源等多方面的差异性,甚至套用或照搬其他省市高校书法专业的办学模式,因此出现了教学模式的“近亲繁殖”,缺乏自身办学特色。

在课程设置上,仍多是套用或简化本科书法专业课程,缺乏各类微观、宏观学科交叉。由于硕士的学习时间比本科更短,这就使许多硕士的学习异常艰辛,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跨专业的学生,要花费大量精力兼顾技法与理论,结果却适得其反,最终出现了毕业后仍是在任何一方面都未精深,甚至在技法上还不如本科生的情况。

4.书法研究生就业难问题

首先,教育部于2011年和2013年先后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以及《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文件,明确要求中小学必须开设书法课程,但地方政府及学校很难将这些指导意见落实到位。根据调查了解,地方教育部门多因实利的培养目标和畸形的考核标准,未给中小学提供相应的书法教师编制名额,这是导致就业难的首要原因。其次,因为书法学至今为止仍是美术学下属二级特设学科,书法专业学生从考取教师资格证到毕业后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存在着找不到对应学科资格证和岗位,只得面临考取美术教师资格证和参加美术教师招聘的局面。这正体现出了目前“中国书法的学科困境与尴尬地位”中的两大问题:一是学科的界定,二是学科的归属。[3]

书法研究生的就业问题,是困扰诸多高校的难题。当前的现状是许多中小学的书法老师都由其他学科教师兼任,均未设置专门的书法教师岗位,导致书法专业学生要走上正式的教学岗位成了一件可能性极小的事。因此,为了就业委身于书法培训机构等待机会。但随着书法培训行业逐渐饱和,书法专业本科及硕士人才积压也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现象。

二、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高校书法专业办学情况及问题分析

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高校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办学成果累累,在经验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通过对比其书法专业办学方面的情况与问题,对于解决我们当前的问题具有裨益和启发。

(一)日本高校书法专业硕士的办学情况及问题

日本的国立、公立、私立三类大学皆开设有书法专业。国立和公立大学“在教育学系下设书法系或专业”,而私立大学的书法专业一般属于文学系。[4]日本十所开设书法专业的国立、公立、私立大学中,在硕博士教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公立的筑波大学和私立的大东文化大学。筑波大学原名东京教育大学,从1985年开始招收书法专业博士生,而大东文化大学则分别于2003年和2005年先后开设硕士点和博士点,名称皆为“书法学”。根据陈振濂先生对日本书法专业研究生的课程所作的描述[5],笔者将其整理为下表:

日本书法专业研究生分类及课程一览表

根据上表,我们发现一个现象:日本书法专业“教育型”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较为缺少技法方面的课程。“艺术研究创作型”方向则重视学生创作能力,开设4门创作课程,存在明显差异。陈振濂对此的解释是:“教师不同于画家,知识面和知识型传授比技巧型传授在课堂中作用更大。但因为一般研究生在入学前已经经过了大学四年的训练,故有意地拓宽知识课,把范围拉得太大也不合适,这一步在大学阶段已经完成了。”[5]对此,笔者以为,高校书法专业研究生教学固然与学生的专业基础有关,但更应以学校对自身专业办学的定位,及软硬件的配备情况而定。

(二)韩国高校书法专业硕士的办学情况及问题

韩国高校书法教育的起步较晚,曹璟辉先生在其文章中向我们介绍了圆光大学于199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笔者按:圆光大学已于2014年停止书法专业办学)除了圆光大学之外,韩国还有成均馆大学儒学大学院、水原大学造型艺术学科、全北大学中文系、弘益大学东洋画系、高丽大学教育大学院在书法专业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办学。金玟廷在其论文中曾对韩国大学书法专业硕士课程进行过一定的汇总,但是未做相关评论和分析,而笔者通过对其汇总的课程信息的阅读,发现一个问题:韩国书法理论课程设置较多,技法方面的课程设置偏少。

可见,韩国的书法硕士生教育处于一个比较缓慢的发展状态,存在的问题自然是较多的。随着韩国留学中国的学生增多,韩国书法教育师资力量的增强,教育环境的改善和政策的调节,其书法专业硕士教育将会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

(三)中国台湾地区高校书法专业硕士的办学情况及问题

中国台湾地区各高校研究所的书法课程,是根据学科优势或者结合特色研究领域进行设置的。中国台湾地区的“研究所”,即等同大陆地区的硕士研究生班。中国台湾艺术大学教授李郁周将台湾地区高校书法专业的硕士办学分为四种类型:文学类型的书法研究所、史学类型的书法研究所、美术类型的书法研究所、教育类型的书法研究所。这一点与大陆地区的诸多高校书法专业硕士在专业归属和院系挂靠的情况十分相似。

根据对赵明所制“中国台湾地区部分高校研究所书法课程一览表”[6]以及其所作《责任与担当:两岸高等书法教育的比较及反思》[7]一文研读与分析,中国台湾地区高校的书法专业,在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和培养上遵循了根据自身院校实力,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办学,但也存在一个不足之处:过于注重理论方面的研究,缺乏对学生技法方面的训练。除了杜忠诰和罗德星教授分别在明道大学人文学院国学研究所书法组开设过“行草研究与创作”“篆刻研究与创作”课程,台湾艺术大学为学生们在研一、研二两年各开设三门专业创作课,并对学生们提出毕业时需有创作的要求,其他高校书法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基本没有能力完成毕业创作。中国台湾地区书法专业的研究生们只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而基本忽视技法的训练,最终导致了其技法水平集体短板的现象。

(四)中、日、韩高校书法专业硕士办学情况之差异

客观上,中、日、韩书法专业硕士办学各自存在优缺点。因此,笔者选择中国美术学院与首都师范大学、台南艺术大学与明道大学、大东文化大学与福冈教育大学、成均馆大学与高丽大学这八所学校的硕士办学作为代表,制作了《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日本及韩国四地部分高校书法专业硕士办学情况一览表》。

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日本及韩国四地部分高校书法专业硕士办学情况一览表

通过此表的统计以及对相关资料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四点不同。

1.办学理念方面。韩国、日本与中国台湾地区都将理论方面的学习与研究作为硕士研究生阶段的重点,因此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亦以理论课程为主。从表格中我们可知,日本大东文化大学开设的专业理论课数量达到20门,韩国的成均馆大学则达到23门,这足以证其倾向性。这一点同我国部分新办书法专业硕士点的院校,在师资不足的情况下,仍进行理论与技法兼顾的课程设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课程设置。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的课程主要分为中国、日本两个体系,都有美学、文学、文化学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学方面相关的课程;中国台湾明道大学开设有书法创作及展览规划;韩国高丽大学则创造性地开设有“现代人的精神健康和书法治疗”课程。总之,都在学科交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尝试,对于书法专业学生们毕业后的就业取向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是不同于我国许多院校之处。而我们仍是按照本科的课程设置原则进行硕士生的课程设计,缺少针对学生未来就业的相关课程。

3.教师设置方式。“当下高等书法研究生教育的导师制度大致能够分为单一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负责制”[8],不同于大陆地区主要采用“单一导师负责制”,日本与中国台湾地区主要采用的是“导师组负责制”,而这样既可充分发挥教师群体作用的优势,又能做到因材施教,有教无类。学生们能在学术、技法等各方面进行充分的学习,同时也保留了个人自主的研究空间。

4.毕业要求方面。中国大陆地区对于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型硕士,毕业时要求写出一篇不少于一万五千字的论文,在技法方面必须提交15幅创作作品,这无疑对学生在理论、技法两方面皆提出很高的要求。这种“一刀切”的方式对于专业型硕士来说是不太合理的。鉴于此,我们可以学习韩国、日本的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适度降低对专业型书法硕士在理论方面的要求。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方面应当向中国大陆学习和借鉴,不能因硕士阶段侧重于理论的研究而忽视了创作的研究以及基本技法的训练。

三、当前书法专业硕士办学改革的紧迫性及对策

目前,全国各类高校书法专业硕士在办学中出现诸多问题,且日益严重,亟待解决。办学方面的改革刻不容缓,是关乎专业存亡的大计。关于对策方面,笔者有以下思索仅供参考。

(一)办学定位与目标的再考量与确立

作为各新办书法专业硕士点的院校,在办学中首先要明确自身是培养专业型硕士或是培养学术型硕士的定位。明确自身的学科方向到底是以创作和技法研究为主,还是以学术与理论研究为主,并结合所在地区拥有的各类资源,立足于自身院校的办学实力、师资数量及素质,着力打造本校办学特色,这样也能较好地为学校取得相应的成绩。

(二)不拘一格纳人才

目前,地方院校在师资方面普遍存在缺乏足够数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一严重问题,因此才会出现各类素质不配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者充斥其中的现象。地方院校难以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所在地政府与院校自身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地方政府,不应只着眼于眼前的经济利益,而轻视对人才的引进。应当加大在此方面的财政投入,促使院校和专业能够利用自身平台优势,不断向全社会及海内外招聘和引进各类书法专业高素质人才,“学历结构要多样而合理,而且要逐步创造条件摆脱不依附学术型教师队伍的状况,建立比较独立的专业学位教师队伍”[9]。作为院校,要想防止人才的流失,应当给其优厚的待遇和福利政策,尤其要给予其充分的教学、科研自主权,为其提供一个良好、自由的研学环境,方能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使其在教学和科研中发挥作用,为学校不断取得各类成果,形成良好的声望。

(三)招生标准的再考量

当前形势下,硕士研究生的扩招受国家与政府主导,各院校虽然无法逆转和改变此趋势,但还是要立足于本校书法专业硕士办学的长远发展,不盲从于地方政府的指令。应当实事求是,根据自身办学能力接受一定数量的扩招,而不能采用一蹴而就的方式迅速扩招。

在对生源的选择与考查中,无论是本专业生还是跨专业生,都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以及师资所长,进行严格的考查和慎重的选择。例如,对于前来报考的书法专业学生,在复试阶段应在对其技法基本能力考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文、史功底的考查,以避免出现基本理论素养完全缺失的状况。对于跨专业考生,尤其是专业型硕士的招生,则应重点考查其在技法方面的基本素养,以及基本的书法理论问题,避免出现在入学后发现其存在着严重的技法基础的缺失,以及背离常规且难以纠正的错误。只有这样,才能基本保证学生所具备的素质能够适应接下来两到三年的硕士研究生学习,从而实现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为我国书法界真正培养出一批合格的后备人才。

(四)学科交叉与课程设置的改革

新形势下,学科交叉可以说是大势所趋。笔者以为,对于书法专业硕士的办学来说,学科交叉应当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学科交叉即包括书法专业内的各学科交叉,如各书体与篆刻课程的交叉和搭配,各书体与古文字学课程的交叉,篆刻与古文字学课程的交叉等。而广义上的学科交叉,则可同下文所述的就业相结合,进行跨学科间的交叉。可减少无用的公共课程,在书法考古、书法鉴定、书法设计、书法市场营销、书法国际传播等方向上酌情增设相关选修课程,充分利用其他院系的教学资源,实现教学联合,让书法专业的学生学习和掌握诸如考古和博物馆相关的知识、书画鉴定相关的技能与技巧、设计(包括艺术品、日用品、室内装潢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市场营销方面的知识,以及在对外传播中所需的各类外语和专业知识。在这一方面,笔者以为暨南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在书画鉴定方面,浙江财经大学在书法产业学方面,包括台湾大学文学院艺术史研究所对学生在英语、日语能力方面的要求,台南艺术大学的纸质文物与东方绘画修复专业等都是先人一步的尝试,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五)培养模式与就业方向的再规划

关于这一点,笔者比较赞同杨庆在其《地方院校书法学专业的应用性转型及相关学科建设构想》[10]一文中对于“课程体系增改”和“培养模式规划”的设想。且以笔者的理解,其所述即为在学科交叉改革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区特色经济产业,加强学校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充分实现学生就业的多元化。如福建省,可充分利用泉州德化瓷器产业、晋江和石狮等地的服装鞋帽企业、安溪和武夷山的茶叶产业,开展诸如瓷器装饰设计和个性化定制,服装与鞋帽的中国书法、篆刻汉字风个人定制,茶叶包装及其相关产品的书法、篆刻元素的深入融合等业务。校方可以外聘企业方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入校授课,讲授相关知识,企业可同时主动申请和校方的合作,组织学生分批次轮流入驻企业,在实践学习中不断贡献和磨砺自身的书法专业技能与知识,为就业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同样的,基于学科交叉,学生在学习和掌握所需其他知识后,校方也可加强和地方相关文化系列事业单位的实习合作,如各地市博物馆、公立和私立美术馆、群众艺术馆、出版社、书协、文联,尽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单位,使学生获得较好的锻炼。华东师范大学就是一个较好的例子,如该校张索教授在“全国高校篆刻教学研讨会”上就曾提到“我们的实习单位都是比较好的单位,像上海书画出版社、上海博物馆、韩天衡美术馆、上海市书法家协会,这些美术单位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教学资源。”[11]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于1963年成立书写技能检定协会,并于1973年12月12日“向文部省提出了认定申请,17日即获得批准,‘毛笔书写技能检定(书道检定)’成为文部省认定的资格考试”。“毛笔书写检定考试的检定级别由高至低为1级、准1级、2级、3级、4级、5级,1级和准1级相当于大学在学学生或一般成人水平”“一般来说,取得1级资格则具备了相当的书法表现能力、鉴赏水平和理论知识,能够成为职业书法教师”[12],并颁发有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笔者以为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由于目前我国书法专业尚未成为一级学科,所以导致一直未颁发专门的书法专业教师资格证,专职的书法专业中小学教师招聘也在少数。但我国也有设立类似于日本“毛笔书写技能检定(书道检定)”的考试,即众所周知的“书法考级制度”。因此可对“书法考级制度”内容进行专业和制度化的改革,使该考级制度与所颁发证书正式成为一种资格认定,作为书法专业学生在参加书法教师招考时的“有效科目”,纳入教师资格证体系之中,充分发挥其专业权威性和公信力,而不再只是局限于为中小学生打造“特长标签”。

结语

本文就大陆地区各类院校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办学过程中,由扩招等因素导致的办学定位、师资、生源素质、教学、就业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通过借鉴韩、日、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对比四地高校书法专业硕士的办学情况可知:作为书法发源地的中国,应是书法教育与改革创新的核心。中国高校书法专业硕士教育在发展中的问题,也是东亚其他地区高校会碰到的问题。它的解决,可为东亚其他各国和地区树立典范,其意义不言而喻。在各国高校书法专业向前发展的过程中,相互借鉴是十分重要的。在坚守传统中进行革新,并在革新中实现传统上的回归,正是相互比较、借鉴的意义所在。各类院校在书法专业硕、博士办学发展中,坚持做好自身专业建设,并能激流勇进,随时应变,不断发展,是一件十分艰巨而又有意义的事。

注释:

[1]章祖安.高等书法教育的先驱陆维钊——从中国美术学院书法专业创立谈起[N].美术报,2017—9—23:(15).

[2]徐沛之.从移植到扎根——香港现代书法史研究(1945—2010)[D].杭州:中国美术学院,2010:78.

[3]邢文.中国书法的学科困境与出路考[J].大学书法,2019(1):52—56.

[4][12]贾佳.日本书法教育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6:203,229.

[5]陈振濂.日本书法史[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8:435—437.

[6]赵明.传承与开拓:台湾高等书法教育现状分析——以硕、博士生培养中学科构建及学位论文为例[J].书法赏评,2016(5):67—75.

[7]赵明.责任与担当:两岸高等书法教育的比较及反思[J].中国书法,2016(11):140—145.

[8]黄伟.由导师制度与课程设置看书法硕士研究生培养[J].大学书法,2020(1):63—65.

[9]祝帅.书法类专业硕士(MFA)培养中的几个问题 [J].大学书法,2020(5):48—52.

[10]杨庆.地方院校书法学专业的应用性转型及相关学科建设构想[J].中国书法,2018(24):185—189.

[11]全国高校篆刻教学研讨会发言纪要[J].中国书法·书学,201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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