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燕丹,赖金梅,郑程浩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17)
探索并建立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激励机制,对鼓励该群体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满足心理需求十分重要[1].截至2018年,中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有持证残疾人3 566.2万人[2],据推算2019年中国残疾人总数约超过8 800万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残疾人口占总人口的6.43%).全面小康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重视残疾人群健康,体育活动是残疾人获得健康的重要途径[3].除医学治疗外,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与其健康水平息息相关[4-5],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活质量[6].以往相关研究比较关注残疾人体育治理[7-9]、残疾人体育参与现状[10-12]以及残疾人参与体育的效益等[13-14].而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相关研究较少,相对集中于资质培养[15-16]和发展困境[17-18].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残疾人改善身心、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桥梁和纽带[19],亦是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技能传授者、锻炼督促者和健身陪伴者.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提到体育总局支持中国残联开展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共培养10.4 万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20].从上述现象可以发现,我国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研究议题较少,且指导员和残疾人的数量判若云泥,导致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面临较大的压力与挑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