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顺聪,栾临风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柳州 545000)
以网络消费为代表的新消费方式正重构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对消费升级产生了重要影响。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网络消费规模达到了11.3万亿元,占同期零消费规模的27.5%,网络消费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我国消费升级、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农村地区一直是我国消费升级的一大“洼地”,消费能力不足,消费质量不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互联网逐渐普及的背景下,以网络消费为抓手,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现有对网络消费研究的重点大多集中在城市,如魏晓敏和王林杉(2018)测度了我国城市网络消费潜力,并对进一步扩大城市电商消费规模提供了相关政策参考。柳思维(2019)认为流通产业的差异化发展是制约我国城市消费潜力增长的主要原因。事实上,随着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以农村电商为载体的农村网络消费逐渐发展。李宝库等(2018)实证研究了影响农村网络消费的因素,指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匮乏抑制了农村网络消费规模的增长。臧旭恒(2018)认为激发农村消费潜力需要进一步改革消费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网络消费环境。纵观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现有对于农村网络消费潜力的研究较为匮乏,随着我国网络消费的兴起,以网络消费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成为一项新的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