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英波


2021年3月26日,《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家政服务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规定,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这也是设区的市在全国率先就家政服务领域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家政服务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活。目前,温州家政服务业发展较快,但总体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服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产业化水平较低、市场形态较为散乱的短板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温州持续探索家政服务业改革,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地方立法打下基础。
条例选取需求最旺盛、服务最集中、问题最突出的领域,以“小家政”为调整对象,明确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在家庭成员的住所或者其指定的场所有偿提供照护、保洁、烹饪等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活动。同时,针对实践中有在月子中心、养老服务机构等固定场所集中开展相关服务的情况,规定上述活动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家政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但是长期以来积累的问题也较多。家政服务立法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温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介绍。
注重目标导向,构建“放心用”家政服务环境
为了引领、推动和保障建立安全、规范、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家政服务环境,条例从多个层面来规定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