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永
(贵州财经大学 商务学院,贵州 惠水 550600)
在国内,翻译原型论自从杨炳钧(2004)正式提出以来,已有16年的发展历史,期刊、硕博论文、专著等多有论及。本研究重点探讨最新提出的抽象图式范畴论对翻译原型论的建构作用,并且辅以建构主义译学观对它们加以界定。
范畴化是人类根据特定目的对某种事物进行识别、分类和理解的心理过程[1],范畴则是范畴化的产物和结果[2]。谈到范畴和范畴化这一对概念,人人“必批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有关经典范畴论的内容本文不作赘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从游戏范畴入手,发现了经典范畴论的缺陷,提出了家族相似论(Family Resemblance)。20世纪70年代,伯林(Berlin)等认知心理学家通过一系列的实验证实了原型范畴的存在。原型范畴论的观点如下:原型范畴不由充分必要条件所决定;原型范畴呈家族相似结构,或者说,范畴内的语义结构呈辐射相叠状;范畴成员具有不同的隶属度,范畴成员地位不平等;范畴边界是模糊的。[3]罗施(Rosch)从心理学的角度把原型界定为“事物范畴中最好、最典型的成员”。然而,泰勒(Taylor)等语言学专家更确切地把原型界定为“范畴核心的图式化心理表征,是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其最佳成员只是原型的个例”[4]。因此,学界对原型两种并存的界定导致了不同的原型范畴观:对第一种定义,我们可以称之为“原型样本范畴论”;对第二种定义,我们可称之为“抽象图式范畴论”。事实上,抽象图式范畴论是对原型范畴论的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