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婷渊 胡 强 李绩才
(1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100;2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江 金华 321013)
为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国家陆续发布了多个政策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如《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修订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因此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激励制造商进行绿色制造,如何使废弃物能再一次有效利用起来是非常值得研究和关注的。Sheu等研究了政府采取对制造商收税,对回收商补贴的财政政策,比较了制造商和回收商在有奖惩政策和没有奖惩政策下的最优决策[1];王文宾等研究政府采取对制造商征收环境税、对回收商进行补贴的奖惩措施对提高逆向供应链回收率的有效性[2]。
朱庆华等在考虑产品的绿色度水平的情形下,建立了政府补贴政策下政府与生产商间的三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补贴政策对生产商产品绿色度水平决策的影响[3];江世英和方鹏骞考虑当制造商研发绿色产品时,政府对其进行财政补贴,研究得到补贴政策有利于提高产品绿色度,并增加社会福利[4]。士明军等研究了政府补贴下绿色供应链需求预测信息共享问题,研究表明,政府对绿色产品的补贴政策能够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的行为,促进绿色产品的发展[5]。尚文芳等研究得到政府补贴对产品绿色度和销售努力的增强有正向作用,并且得出绿色供应链策略的核心在于研发绿化的结论[6]。Peng考虑市场需求与时间相关,研究政府对购买绿色产品的消费者如何补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