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末的这组诗歌给我的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她在尝试一种词语的实验。她几乎每首诗里都有一个核心词,比如一只鸽子,一匹马,或者一块冰等等,这些词在她的诗歌里起到支撑起整首诗的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强烈地体会到,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意象”,她这么做,其实是在进行一场词语的历险。这组诗,也可以称为“词语历险记”。这些功能性的词语,在诗歌中,均有着语义错位的特点。比如“杜鹃”一词,陈末似乎有意模糊或混淆这个词语的所指,以使得它在诗歌中获得一种奇特的张力。而且,随着写作的推进,这种张力在文本中保持了语义上的介于倾斜与垂直之间的微妙平衡。通过制造语义含混,整首诗通向了一个难以言说的诗的世界。
罗逢春的诗歌有一种“别样的”抒情品质。表面上看,他是在做着梳理词与物的语义史的工作,但实际上,这却是他的一种“抒情”手段,也许他希望通过这种手段,与读者熟悉的抒情诗形成一种区隔。这种具有“元诗”特点的后设意味十足的写法,有着对语言的高度清醒和自觉。我们可以从他的这种“非个人化”的抒情方式中,看到了一种风格化的成熟。如果说当今诗坛确有一种诗学意义上的“中年写作”,我愿意认为,罗逢春的这种写作,是真正的中年写作。他的写作中,体现了一种语言的态度,也体现了一种诗艺的虔敬。我们可以从他的诗歌中轻易地发现这些:隐喻、反讽、陌生化……这一切,他作为抒情的自我,已经隐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