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前珍
《诗大序》有言:“诗者,吟咏情性也。”自古以来“诗缘情”就是诗歌的主基调。诗坛流传千古的佳作,大多是诗人们的慷慨放歌:或让干云的豪情喷薄而出,或将郁结的愁绪千回百转地抒写。长期以来,高考对于古代诗歌的考查,也大都从鉴赏审美的角度出发,选用的作品也多以抒情言志为主。而我所谓的“实用性”诗歌,功能有别于此,是具有某种社交功能的,比如在宴饮时写的酬答诗、唱和诗,在谋职求官时写的干谒诗等。其实,追溯诗歌的起源,诗歌本来就具有社会实用性。从“诗”(繁体字为“詩”)字形的构成来解读:“言”即“言说”;“土”即“土地”;“寸”代表丈量,丈量土地的是有权力的人,即土地的所有者。因而,“诗”为“王”者所说,代表一定的权力,具有政治社会功能。随着诗歌的推广发展,人们在生活中无处不用到诗歌,甚至到了孔子说的“不学诗,无以言”的地步。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观”“群”“怨”均是社会功用。
随着近年高中语文课改的深入推进,高考古代诗歌考查的重点也有所转移,一些“实用性”诗歌逐渐进入命题者的视野。2019年考了一首——全国Ⅱ卷所考杜荀鹤的《投长沙裴侍郎》就是干谒诗。到2020年,“实用性”诗歌激增为三首,几乎占据了整个诗歌鉴赏的半壁江山:一是高考全国Ⅰ卷考查的陆龟蒙的《奉和袭美抱疾杜门见寄次韵》(作者奉和友人皮日休的次韵诗),二是全国新高考Ⅰ卷(山东卷)考查的杜甫的《赠别郑炼赴襄阳》,三是全国新高考Ⅱ卷(海南卷)考查的韩驹的酬答诗《赠赵伯鱼》。……